商標翻譯的特點英語怎麼說
Ⅰ 翻譯成英語商標怎麼說
water purifying
我認為既然是凈水器,那麼就要在名字中體現「潔凈」比較好
Ⅱ 關於商標的英語翻譯的匯總
原是某品牌的名稱,但因其為先發品牌,或是在某一領域市場佔有率很大,因此,該品牌便成為這類產品的通用名稱。 例如,Kleenex (台灣譯為可麗舒) 是全美、乃至全世界最大規模的清潔用紙品牌, 對美國一般人而言,Kleenex 就等於 tissue (面紙、衛生紙), 例如 I have a runny nose. Can you give me a Kleenex? 商標名變成普通名詞的過程在語言學里, 稱為 "genericide" (A brand name or trademark that has become a generic name for its proct category.), 而該產品成為該產品類別的代名詞 (generonym)。 現在,我們就來看一看原是某品牌的名稱,但現已轉為該類產品通稱的一些詞彙。
這個網頁的下面部分有很多,要啥有少:
http://www.foodmate.net/english/speciality/30750.html
Perspex
Perspex (UK Trademark 英國商標) 珀斯佩有機玻璃;透明壓克力;透明塑膠 (用作檔風玻璃的丙烯樹脂);聚二-甲基丙希酸甲脂
Perspex, proced in 1930, is a trade name for a strong transparent (透亮的) plastic material which is often used instead of (取代) glass. It is widely used for watch glasses, advertising signs, domestic baths (家庭用的浴缸), motorboat windscreens (汽車/汽艇的擋風玻璃), aircraft canopies (飛機的座艙罩), and protective shields (保護罩). Its chemical name is polymethylmethacrylate (PMMA). It is manufactured under other names (亦稱): Plexiglas, Lucite, Acrylite (壓克力材質), and Rhoplex (in the USA).
Note:
Plexiglass: light-weight transparent thermoplastic polymer, used as a glass substitute.
塑膠玻璃(質輕透明的熱塑性聚合體,被當成玻璃替用品)
Lucite: transparent plastic material used as a substitute for glass
合成樹脂(透明的塑膠物質,用來作玻璃之代用品)。
aspirin
阿司匹靈。1899 年,拜耳公司以年輕化學家 F. Hoffmann 所命名的 Aspirin 取得注冊商標,但是生產 ASA (acetyl salicylic acid) 方法並無專利權。1950 年,Aspirin 已成為世界上最常用的止痛葯,因而被列入金氏世界紀錄。但 aspirin 早已被泛指任何『止痛葯』。
Band-Aid
OK 綳。附有消毒紗布的白膠布,原是 Johnson & Johnson(嬌生集團)的產品,由於太有名了,反而取代 plastic bandages,成為 OK 綳的通稱。
Burberry
英國名牌雨衣風衣 (waterproof coat)。現被用來指高級雨衣。
Burgundy
原指產於法國勃艮第地區的紅酒,現泛指產於其他地區類似酒的紅葡萄酒。
Chapstick
現在在台灣的便利商店、屈臣氏及葯房均可看到此品牌所產的護唇膏。護唇膏原是 lip balm,Chapstick 為其俗稱。
Coca-Cola
1886 年,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 (Atlanta) 的約翰潘伯頓 (John S. Pemberton) 葯劑師,以混合糖漿和水等成分,發明了 "Coca-Cola" (可口可樂,此品牌名稱是 Frank M. Robinson 創造的)。之後,"Coca-Cola" 便成為可樂的同義詞。
escalator
電扶梯。原來自 Otis Elevator Company (奧的斯電梯公司)。現已小寫成為『電扶梯』的通稱。
Filofax
記事本;高級萬用手冊。Filofax 原是記事本 (personal organizer, appointment book, memo book) 的品牌名稱,現已變成記事本的替代字。
Filofax is a small book in which a record can be kept of telephone numbers, future plans and visits, business meetings, etc.
P.S. calendar book 月歷的記事本;day planner 日歷計事本
Gore-Tex
Gore-Tex (原本是一種登山用防水快乾的織料) 戶外服可抵抗嚴峻的天候變化襲卷歐美、日本市場,成功地建立其領導地位,已成為戶外服的代名詞。
granola
原為格蘭諾拉麥片,現指任何燕麥片加葡萄乾、紅糖混合製成的早餐和保健食品。
Half and Half
原是沖調咖啡用的鮮奶油商標。現指 牛奶加奶油調制而成的稀奶油 (half 'n half)。
heroin
海洛英(由嗎啡製成的烈性麻醉鎮痛劑) 又稱白粉,屬鴉片劑一種。原是商標名。
Hi-Liter
螢光筆。原是 Avery Dennison Corporation 的品牌名,由 highlight 一字變來的。
Hoover
在英文里,『真空吸塵器』為 "vacuum cleaner"。Hoover 是第一家將吸塵器量產的公司。在美式英語中,大部分的人都將吸塵器稱為 Hoover。
Jacuzzi
按摩浴缸。原商標名,是義裔美國人 Candido Jacuzzi (1903-86) 發明的。
Jell-O
是 Kraft 食品公司出產的果凍品牌名,一種摻入各種水果而有色、香、味的餐後甜點,現在泛指所有的果凍甜點。
Kleen Fone
原是商標。現指用於防止灰塵或污垢沾染機器而用的罩子。
Krazy Glue
瘋狂快乾膠。
linoleum
(亞麻) 油地氈。外表塗了一層氧化亞麻仁籽油的帆布地氈。The word derives from Latin lineum, 'flax', and oleum, 'oil'. 1860 年及 1863 年 F. Walton 取得專利。1878 年時因早已家喻戶曉,並且是唯一可描述此類產品的字被 Trade Marks Register 注銷此一專利名稱。
Lycra
萊卡。衣服質料常看到的成份。原是杜邦 DuPont 公司的產品,具有彈性的人造纖維。
Muzak
原是 Muzak 公司的品牌,以有線或無線電由音樂廣播公司傳送供電梯、餐廳、辦公室、電話錄音等播放的背景音樂。現氾指所有播送背景音樂的營業性廣播系統。
Post-it
原是 3M 公司的產品。現用來指任何便利貼。
Q-Tips
棉花棒原是 cotton swabs。但 Chesebrough-Pond's Incorporated 公司的品牌太有名,現在成為所有棉花棒的代名詞。
Rollerblades
直排輪鞋,用單排的滾輪代替冰刀 (blade) 的輪鞋 (in-line skate)。
Scotch tape
思高牌膠帶、是 3M 公司生產的透明膠帶。現在一般透明膠帶多稱為 Scotch tape。3M 公司另發售的卡式錄音帶也取名為 Scotch tape (司高牌錄音帶)。
sellotape
(塑膠)透明膠帶。原是為英國的商標名 (UK trademark)。在美國,透明膠帶則被稱作 Scotch tape,亦是出自商標名。
Styrofoam
保麗龍原是 plastic foam,但現在以 Styrofoam 來指聚苯乙烯泡沫塑膠,例如 Styrofoam procts are not good for the environment.
Vaseline
凡士林。Chese-brough-Pond's, Inc. 所製造的塗劑、潤滑的礦脂。You can grease your bike with some vaseline.
Velcro
魔鬼黏。是 Velcro 工業公司的品牌名,多用在運動鞋、涼鞋上,以取代鞋帶。它是種尼龍黏扣帶,一端有許多尼龍制的小鉤,可鉤住另一端的絨毛,不易松脫。I like shoes with velcro instead of laces.
Walkman
原是 Sony 商標,現指任何隨身聽。
Wite-Out
修正液。現以 wite-out 代替 correction pen。另一商標字,Liquid Paper 也成為修正液的代名詞。
xerox
是全錄公司 Xerox Corporation 的商標,現已成為影印的代表。可當作動詞『影印』。Xerox 之名據說源自 xerography (靜電復印術)一字。
yo-yo
溜溜球。一種玩具,以細繩中穿兩個圓木盤或塑膠盤,用左右食指拉動,圓盤上下旋轉。有趣的是華裔音樂家馬友友英文名為 Yo Yo Ma。根據金氏記錄,源自 16 世紀時菲律賓叢林戰所用的武器名,據說原意為『來吧!來吧!』come-come。
zipper
拉鏈。源自 1920-25 美國所生產的一個廠牌名。
然而,英文詞彙中亦有一類的字,其部份構詞亦源於品牌名稱,例如, McJob 或 McDonaldized job (在麥當勞打工) 已收錄在字典里,意指『在速食店等服務業打工,低薪資、低福利,無須動腦,重復做相同動作的工作』 (a low-paying, non-challenging job with few benefits or opportunities, typically in the service sector.)。
Ⅲ 特點用英語怎麼說
特點的英語為 feature、characteristic、peculiarity、trait 和 point等:
一、feature
1、音標:英 [ˈfi:tʃə(r)] 美 [ˈfitʃɚ]
2、詞源:14世紀初期進入英語,直接源自盎格魯法語的;最初源自拉丁語的factura,意為組成,工作。
3、釋義:
(1)名詞(n.):特徵,特點,容貌,期刊的特輯。
(2)及物動詞(vt.):使有特色,描寫…的特徵,以…為號召物。
(3)不及物動詞(vi.):起主要作用,作重要角色。
4、例句:. (譯文:這份名單最顯著的特點是上面沒有女性。)
二、characteristic
1、音標:英 [ˌkærəktəˈrɪstɪk] 美 [ˌkærəktəˈrɪstɪk]
2、釋義:
(1)形容詞(adj.):特有的,獨特的,表示特性的,顯示…的特徵的。
(2)名詞(n.):特性,特徵,特點,獨特性。
3、例句:. (譯文:有些動物具有人類的特點。)
三、peculiarity
1、音標:英 [pɪˌkju:liˈærəti] 美 [pɪˌkjuliˈærɪti,-kjulˈjær-]
2、釋義:名詞(n.):特性,特質,怪癖,奇形怪狀。
3、例句:. (譯文:這個基準測試有一個我還沒有解釋的特性。)
四、trait
1、音標:英 [treɪt] 美 [tret]
2、釋義:名詞(n.):特點,特性,少許。
3、例句:'scharacter. (譯文:我要記載這個好人性格中的一個特點。)
五、point
1、音標:英 [pɔɪnt] 美 [pɔɪnt]
2、詞源:直接源自拉丁語的pungere,意為刺穿。
3、釋義:
(1)名詞(n.):觀點,重點,特點,得分。
(2)及物動詞(vt.):意思上指向,削尖,加標點於,指路。
(3)及物動詞(vi.):指向,表明。
4、例句:It'. (譯文:這一點不宜過分強調。)
Ⅳ 商標英語怎麼說
trademark
英:[ˈtreɪdmɑːk]
美:[ˈtredˈmɑrk]
商標(英語:Trademark)是識別某商品、服務或與其相關具體個人或企業的顯著標志,可以是圖形或文字,也可以聲音、氣味或立體圖來表示。
(4)商標翻譯的特點英語怎麼說擴展閱讀:
商標術語(中文) 商標術語(英文)
1、世界貿易組織《WTO》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2、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3、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 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4、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 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5、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6、保護知識產權聯合國際局INTERNATIONAL BOAR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7、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
8、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 MADRID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MARKS
9、商標注冊條約《TRT》 TRADE MARK REGISTRATION TREATY
10、共同體專利公約 COMMUNITY產PATENT CONVENTION
11、斯特拉斯堡協定《SA》STRASBOURG AGREEMENT
12、工業外觀設計國際保存海牙協定THE HAGUE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DEPOSIT OF INDUSTRIAL DESIGNS
13、工業外觀設計國際分類洛迦諾協定 LOCARNO AGREEMENT ON ESTABLISHING AND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INDUSTRIAL DESIGNS
14、商標,外觀設計與地理標記法律常設委員會(SCT) STANDING COMMITTEE ON THE LAW OF TRADEMARKS,INDUSTRIAL DESIGN AND GERGRAPHICAL INDICATION
15、國際專利文獻中心《INPADOC》 INTERNATIONAL PATENT DOCUMENTATION CENTER
Ⅳ 商務英語關於商標的翻譯的英文參考文獻
商標宣傳是國際市場推銷商品和進行競爭的一種重要手段,而培養名牌商標是進一步開拓國際市場的重要環節。因此,做好商標的翻譯,其重要意義是不言而喻的。隨著世界經濟體系的全球化和中國加入WTO,產品的進出口日益增強,因此也導致了商標的翻譯越來越受到重視, 在翻譯理論和實踐的基礎上不斷得到豐富和發展,尤其是更加註重了中西方的文化差異。本文從商標命名的重要性、文化特色和語言特點的角度探討了商標翻譯的主要方法,並提出了在翻譯時應注重中西文化信息的互通,從而使翻譯出的商標名稱與原文的商品在音、形、意和美等珠聯璧合、異曲同工,在商品交流的同時亦可實現文化的交流。
商務英語在商標翻譯中的運用
前言
商標是商品的標志,是生產者用來標識其生產和銷售的商品的標志性的符號,一般由文字、圖形或符號組成,是產品的形象,企業的象徵,能夠傳遞企業精神,塑造企業形象。商標的作用在於「促使保證商品質量,便於消費者選購,維護商標注冊人的信譽和權益。」好的商標有助於企業宣傳自己,並促進商品的銷售,製造品牌效應,進而給企業帶來豐厚的利潤。因此廠家就會絞盡腦汁以求在商標命名上取得與眾不同,印象深刻,取悅人心的效果,從而達到推銷商品,提高商品市場競爭力的目的。隨著中國加入WTO,中國正以驚人的速度加入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我國與世界各國的經濟技術合作的領域也日益擴大,經濟貿易往來日趨頻繁,如何將我們的產品介紹到國外,如何將國外的產品引入國內並進行成功的銷售就成了關乎企業命運的一件大事。作為商品的形象代表,商標就必須以另外一種語言出現在國際市場,而以另外一種語言去命名商標就涉及到商標的翻譯。成功的商標翻譯是使商品走向世界,開拓國際市場和樹立國際品牌的重要環節之一,如何進行成功的商標翻譯對企業來說就是至關重要的大事。
一、商標翻譯的重要性
一種商品要想在市場競爭中勝出,取得較大的市場份額,除了其本身的質量之外,在很大程度上還取決於它能否為消費者所了解和接受,能否贏得他們的喜愛,並口耳相傳,從而打動消費者並誘使其購買。因此,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就出現了——商標。一個好的商標可以給企業帶來巨大的財富;反之,一個糟糕的商標可以給企業帶來慘重的損失。因此,商標的翻譯事關企業的生死存亡。
商標對一些人來說可能還是一個比較陌生的概念!有人認為自己的公司自己的產品沒有必要去為商標的翻譯多費心思,只要有人買我的東西就可以了!可是殊不知,在這個信息產業的時代,在這個品牌意識很強的時代,商標對於企業來說有多麼的重要!
提起文學翻譯,都會談翻譯的標准。翻譯的水平如何,用什麼作標准?在我國翻譯界一向有個流行的說法,謂之信、達、雅。信者,忠實;達者,達意;雅者,傳神也。換言之,亦即准確、暢達、傳神之意。如果說得再明白一點,那就是要忠實於原著表達出原意,傳出其神韻。而所謂神韻,乃指原作的風格、韻味,亦即作家本人的藝術個性和特色。商標的翻譯也應該以此作為參考,商標是一個商業公司用來為其產品命名並且用以區別其他公司的同類產品所使用的標記。商標如同人的名字,是代表商品的符號,並隨著商品交流的擴大而聲名遠揚。許多國際著名的商標已經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和巨大財富,所以商家總是設法從各個角度來挖掘品牌名稱的商業魅力。以中國體操王子李寧的名稱命名的「LiNing」牌體育用品系列,寄予了企業要以李寧的拼搏精神改變中國體育系列用品落後的局面,追求世界一流產品的企業精神。「LiNing」牌對於他們來說,不僅是一個商標,同時也是一個企業精神的縮略語。
著名品牌「金利來」現以成為世人所家喻戶曉,不過在其著名前商標的創立者亦有一番痛苦經歷。「金利來」商標的創立者曾憲梓先生最初給自己的領帶品牌起名為「金獅」,並興致勃勃地將兩條「金獅」領帶送給他的一位香港親戚,沒想到那位親戚竟然拒絕了他的禮物,並不高興的說:「金輸、金輸,金子全給輸掉啦!」原來,在粵語中,「獅」與「輸」諧音,自然不受歡迎。當晚,曾先生絞盡腦汁為「金獅」改名,最後終於想出個好辦法:將「金獅」的英文名「GoldLion」由意譯改為意譯與音譯相結合,即「Gold」仍意譯為「金」,而「Lion」(獅)音譯為「利來」,即為「金利來」,金與利一起來,誰聽了都高興。於是,「金利來」商標誕生了。曾先生又突發奇想:中國人很少用毛筆寫英文,我用它寫,不就是很特別的字形嗎?於是他用毛筆寫出了「GoldLion」字樣,再讓設計人員加工,就是現在「金利來」的英文標志。商標改變後,果然迅速被消費者認可,成為響亮的領帶品牌。
二、商標中的文化特色
「好名字,贏在起跑線。」中華商標協會專家這樣形容一個好的譯名對於企業營銷的重要性。而很多國內品牌的商標在漢語中有著很好的含義,但譯作他國語言後卻往往因為沒能做到「入鄉隨俗」,導致品牌競爭力的降低。商標的翻譯必須充分考慮彼此的文化現象。因為商品本身就是一種文化載體,文化通過商品傳播,商品通過文化而增值,否則就有可能出現文化沖突。東西方由於地理位置,種族淵源,自然環境,宗教信仰,經濟發展等構成文化背景的諸要素不同,人們在觀念傳統,風俗習慣,認知角度,思維方式以及價值取向等方面都有許多不同之處。不同語言的特點及民族文化的差異使商標詞的互譯必須經歷一個同化、吸收、改造的過程。這就要求譯者在商標詞的翻譯過程中,不但要弄清詞語的字面意義,而且要清楚其負載的文化內涵,避免文化沖突。商標翻譯,作為一種跨文化交流活動,擺在譯者面前的首先是譯語讀者對商標的可接受性問題,也就是怎樣跨越文化背景差異這一鴻溝,盡可能全面地把商標製作者的意圖傳達給不同社會背景下的讀者。在商標詞的翻譯過程中如果缺乏文化意識,只是移字過紙式的進行雙語轉換,而不考慮對蘊含的民族文化意義做相應的轉換,譯名就很少具有文化意義和聯想意義,有時甚至還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反作用,使產品無法銷售,成為十足的敗譯。
下面以一些實例來具體分析說明。在中國,East Wind(東風)牌農機產品對於大家來說並不陌生,在國內可謂暢銷。然而在英國並不受歡迎。對於這種譯法,由於中英地理環境不同,英國人筆下的「西風」是溫暖的,生意盎然的風,而不是我國的「昨夜西風凋碧樹」中的「西風」。而且,英國的西風相當於中國的東風,英國的東風是中國的西風或朔風。譯者不了解這種地理環境的差異,其譯文不受英國人歡迎是自然的了。
我國有一種口紅,商標叫「芳芳」,在漢語中這個名字確實很好,我國人一看到「芳芳」二字就不禁在心中升起美的聯想:不僅彷彿看到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少女,而且好像聞到了她周身襲來的香氣。可這商標音澤成漢語拼音「Fangfang」,英文讀者一看心中不由得生起一種恐怖之感,因為fang恰好是一個英文單詞,其義是①along, sharp tooth of a dog;②a snake, poison-tooth(①狗的長牙;②蛇的毒牙)於是,他們想像的並不是一位塗了口紅的少女,卻是條張牙舞爪、毒汁四濺的惡狗或毒蛇,像中國人看到了青面猿牙的「鬼怪」。由於翻譯中的這一敗筆,口紅的銷路大概是不難想像的。
一種出口乾電池的商標叫「白象」,英譯成「 White Elephant」,應該說是百分之百地正確。殊不知a white elephant是條固定的英文短語,意為「沉重的負擔」(a burdensome possession)或「無用而累贅的東西」(useless)。然而將「白熊」商標譯成「White Bear」卻是成功之筆。查北京外語學院編的《漢英詞典》,「白熊」的第一條英譯就是Polar Bear,因為這是學名,第二個英譯才是white bear。於是就將商標名譯成了Polar Bear,似無不可。但隨著近年來國際政治形勢的變化。Polar Bear(北極熊)已另有所指,人們容易把它當作綽號與世界上一種政治勢力聯系起來,所以還是譯White Bear為好。
三、商標語言的特點
在現代社會,新舊產品相繼登場,世界充斥著商標語言,商標語言是指文字商標和組合商標中的所有文字信息,包括商標的名稱,商標圖形上的漢字或者其變形、漢語拼音或者其縮寫、外語譯名或者其縮寫。但商標語言並不都能走進受眾的心靈,有的商標語言容易被接受,緊追其產品不舍;有的商標語言人們卻視而不見、充而不聞。可以說,離開了受眾,商品語言的宣傳也就失去了意義。商標語言是一種特殊的語言,有著鮮明的特點。在翻譯商標時,要考慮到這些特點,才能成功地翻譯商標。
1 . 象徵性。商標的象徵性具有兩種含義: 一是商標的標識必須具有高度的凝聚性和深刻的寓意性。要把企業形象、企業精神、企業產品的特質凝聚在商標標識中, 既寓意企業形象、企業品格, 也寄託著消費者的信賴和希望。比如在前文曾提到的「LiNing」牌商標,寄予了企業要以李寧的拼搏精神改變中國體育系列用品落後的局面,追求世界一流產品的企業精神。二是商標標識具有較好的傳達性。不管通過何種媒體傳達, 但使人一看就心領神會。商標只有凝聚、濃縮企業形象、傳達企業精神, 才能真正能代表企業, 真正具有企業標記的功能。
2 . 獨特性。商標元素組成的標志一般是一個單詞,這個單詞在您使用前並不存在。在商標審查中,這個問題被稱為「顯著性」、即獨特性。只有具有了獨特性, 商標才能給人以強烈的視覺沖擊力和感染力, 達到識別與認可的目的。其實,也就是說不可能存在兩個同一樣的商標。
3 . 簡潔性。商標要具有簡潔性, 這是商標語言表達的重要要素, 也是對商標的起碼要求。只有簡潔、凝重、內涵深刻、新穎獨特的商標才會受到企業家和大眾的青睞,得到消費者的認可。許多知名品牌的標志非常簡潔明快,便於大家記憶與傳播,如耐克的標志——一個小勾。
4.藝術性。所謂商標語言的藝術性,即要在音、形、意上都具有一定的美感,向人傳達美的信息,使人得到美的享受。音美意即琅琅上口,形美意味著賞心悅目,意美只能讓人聯想到美好的事物。只有具有了一定的藝術性,商標才能走進大眾的心理。
5 . 時代性。經濟的繁榮,競爭的加劇,生活方式的改變,流行時尚的趨勢導向等,要求商標必須適應時代。商標的創意必須隨著社會的進步而進步, 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超前發展。以至於商標必須適應時代的發展,在適當的時候進行合理的調整以避免被時代所淘汰。
6.穩定性。 商標還應具有穩定性,這似乎看起來與時代性相違背,但二者其實並不矛盾,商標確立之時起,企業就希望他們產品的商標被人永遠的記住和喜愛,進而堅持購買。企業產品的商標輕易不會改變,尤其是那些成功的商標,這就表明商標應該就有穩定性。
四、商標翻譯方法
為了使譯出的商標與原商標功能等值,譯者需要像文學翻譯一樣進行創造性翻譯,使用不同的翻譯方法,努力使譯語的實際效果最大化,將商標的語音美、字(詞)形美、意義美和歷史文化內涵生動准確地予以再現,將藝術的思想、美的思想貫穿始終。商標翻譯的藝術性和美主要體現在構思的獨特、音韻的和諧優美、辭藻的生動准確、意境的深刻以及突破文化、心理和地域的限制而引起感情的共鳴等方面。翻譯出來的商標應具有極強的樂感和動感,給人一種音樂的美妙享受,能激發消費者的好奇心、購買的沖動和慾望,特別是能培養許許多多一代又一代的忠實消費者。從語言和文化方面看,商標翻譯要突出字音、字義和字形的有機結合。要簡潔醒目,名實相符,產品的用途、功能與獨特性應一目瞭然。要有吸引力、富有特色,能被人從眾多品牌之中一眼發現。有格調,有品味,易引起消費者的美好聯想,能夠讓人產生購買的沖動。商標的主要翻譯方法:
(一) 英漢商標翻譯:
1.音譯法
音譯法,即把原語商標中的音翻譯成發音相似或相同的目的語的翻譯法,可分為純音譯法和諧音譯法兩種。純音譯法也稱為直接音譯法,即根據外文商標詞的讀音,選擇讀音相同或相近的漢字組合在一起,這些片語在漢語中常常沒有任何意義。純音譯法保留了原文商標的音韻美和呼喚功能,如Motorola摩托羅拉(手機)、Sony索尼(彩電),Kodak柯達(膠卷)。諧音譯法也稱諧音雙關法,即在翻譯時選取能激起中國消費者美好聯想的諧音詞彙或片語。因為漢字有很多同音異義字,因此在翻譯時可自由選擇發音響亮、意境優美的字來表現。Arche譯為「雅倩」、Pantene譯為「潘婷」,既保留了原音音節的響亮,同時選用「倩」、「婷」等表現女性的秀美漢字更突出了化妝品的的商品特色。比如還有Benz譯為「賓士」(汽車),Shampoo譯為「香波」(洗發水)等。
2.直譯法
直譯就是將商標的字面意思直接譯出。對於普通名詞的商標詞,如果其本義與目的語中的詞義相符,且能符合受眾的審美和文化心理,不會引起反感、厭惡心理的話就可以採取直譯法。直譯法的優點是保留了原名、且能准確傳達原名的信息及情感。如「Jaguar」(轎車)美洲虎----風馳電掣,如美洲虎一樣;「Pony 」(轎車)小馬----小巧快捷;「Pioneer」 (音響)先鋒----音響行業的先驅。「Good Companion」 (香煙)良友-----香煙是你的好朋友。
3.意譯法
意譯法就是在翻譯商標時不按照其音或其字面意義來翻譯,而是根據商品的特性,充分發揮想像力,創造另外的意義。比如洗發護法用品「Rejoice」, 漢譯為「飄柔」,而不是「高興」,從而指明了產品的用途,同時具有藝術性、符合受眾的審美心理,使人聯想到柔軟飄逸的長發。再如「Walkman」譯成「隨身聽」,妥帖自然, 意義比其英語商標還全面,堪為成功的商標翻譯。
4.音意合譯法
音意合譯法指在翻譯時選用與譯入語相似的讀音,但意義並非原名的意義,而是為了滿足受眾的心理需要採取的意譯法。這種譯法既可以通過保留部分原音而保留異國情調,同時又充滿了譯入語文化色彩。如「博士倫」隱形眼鏡,其實英文商標只是公司創立者的姓名「Bush &Lomb」,譯者根據中國人的購物心理及文化環境, 以及人們對知識的崇尚, 將之譯成「博士倫, 真是獨具匠心。美國的一種化妝品「Revlon」被巧妙地譯成「露華農」,「露華濃」一詞取自李白的「雲想衣裳花想容,春風拂攬露華濃。」這一著名的詩句,使譯名充滿了漢語文化色彩,浪漫而又典雅,使人產生無限的聯想。音意合譯法是一種值得提倡的上乘譯法。
5.減音法
減音法,即把英文商標中過長的音進行刪除的翻譯方法。英文商標在譯成中文後多易採用兩字或三字的形式,雙音節符合中國人的審美習慣和時代的發展趨勢;三字商標則多起源於中國傳統的老字型大小,如「同仁堂」,「全聚德」等。故把英文商標中過長的音刪去是必要的。中文譯名可減原名的多音節為二字或三字商標。如McDonald』s舊的音譯是「麥克當勞」,就不如節音後的「麥當勞」上口。
6.增字法
增字法,即在譯出主要音節後再加上與商品特徵相符合的自得翻譯方法。在譯出原名的主要音節後,可根據需要加上符合商品特徵或是關鍵意義的字,以突出產品的宣傳性,吸引消費者。加字的一條原則是所加的字在意義和音色上要與原商標相稱。否則就會畫蛇添足,多而不當。例如:Colgate譯為「高露潔」,「潔」字體現了牙膏的清潔作用,Pepsi譯為 「百事可樂」等都屬於使用增詞法來進行商標的翻譯。
7.不譯
有一些商標時以簡稱進行跨國界統一傳播,而這類商標往往具有極大的穩定性,在任何時代都保持原來所具有的深刻含義。這類商標在翻譯時, 通常採取不譯的辦法,保留原來的字母或阿拉伯數字、符號。我們大家所熟悉的 SKII化妝品、IBM 計算機、AT&T 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等都是採取的不譯法。
(二) 漢英商標翻譯
漢英商標翻譯通常使用音譯和意譯兩種方法。可是漢英翻譯在規則和很多細節上是和英漢翻譯完全不同的。
1.音譯法
音譯法即保留中文拼音發音成為其英文商標或者使用同樣發音且褒義的詞。例如「海爾」公司的英文商標「Haier」,這和「海爾」的中文拼音寫法是一樣的,而且「Haier」的發音還與英文單詞「higher」(更高)的發音相同。意在表達「海爾」的產品將會在歐洲等海外市場取得越來越好的成績。還有波的著名服裝品牌「雅戈爾」,它的英文商標名稱為相同發音的英文字母組合「Younger」。而這個發音則使得人們聯想到單詞「younger」(更年輕)。表達出了穿「雅戈爾」就更年輕的內涵。
2.意譯法
意譯法這種方法在漢英商標翻譯中同樣是非常普遍的。它直接將中文商標的英文意思用為英文商標。如「王朝」葡萄酒的英文商標就是其英文意思「Dynasty」,這個詞所表達出的「歷史」意味吸引著消費者們去購買。上海「永久」自行車的英文商標「Forever」同樣地表達出該品牌產品的優秀的品質。
然而這種翻譯的方法卻有可能使得一些品牌遇到始料不及的問題。如本文曾提到的East Wind(東風)牌農機產品以及White Elephant(白象)牌干電池的翻譯就給銷售帶來了困難。
五、總結
商標翻譯不僅是一種語言翻譯,更是一種文化翻譯。商標的中英文翻譯不是簡單的將兩種語言置換,而是要從跨文化角度將兩種不同的語言文化相融合。商標是語言文字與民族文化的統一體,從其命名開始便與文化緊密相聯,因此完全不考慮文化的翻譯不是好的貼切的翻譯。准確的商標翻譯除了遵循兩種語言的翻譯原則和規律外,還必須注重研究與兩種語言相關的文化因素,特別是目標語國家的文化因素。只有跨越了目標語的文化障礙,成功地處理跨文化交際中的文化順應,才能譯出符合消費者審美情趣和心理需求的商標,以期使品牌在目標市場中能夠獲得文化認同,從而取得成功。
Ⅵ 商標的翻譯是:什麼意思
商標的翻譯是:
trademark,見下圖翻譯截圖
Ⅶ 跪求英語專業畢業論文
淺談英文商標的漢譯
改革開放帶來的市場經濟大潮,正席捲著中國城鄉大地。各種各樣洋貨不斷涌進中國市場。 商店貨架上隨處可見帶外文標簽,尤其是英文標簽的商品。譯寫此類商標成了當務之急,這些商標都是外國廣告商根據推銷商品,絞盡腦汁結合一定的構詞法臆造的,具有強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如何使這些商標在譯成漢語時,仍有同樣的功能、效果,是中外商人所關心的事,也是語言工作者應探討的問題。
一、英文商標漢譯的特點
商標翻譯與其他翻譯相比較,具有自身特有的一些特點,這與商標本身的特點有不可分割的關系。一般英語商標漢譯之後,通常會具有以下特點:
1、對等性
英語商標漢譯後,其漢語譯文必須符合英語原文在形式上和內涵上所追求的目的。美國著名翻譯理論家奈達曾提出翻譯等效原則( Principle of Equivalence )的概念,他指出「每種語言都各具特徵。要想進行卓有成效的交際活動,就必須尊重語言各自的特徵。一個卓有成效的翻譯家,不是把一種語言的形式結構強加給另外一種語言,而是時刻准備做出種種形式上必要的調整,用譯入語言的結構形式再現信息。」他認為,翻譯的目的主要是原文和譯文在信息內容、說話方式、文體風格、語言文化、社會風俗等諸方面達到對等。按照這一理論,英文商標的漢譯後應該具有音、義、形各方面與原文的對等性。
2、通俗性
英文商標漢譯後一般簡潔明了,一語中的,如果商標名過長,不僅不方便記憶,而且從消費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也會在一定程度聲影響消費者的購物行為。如服裝品牌 Metersbonwe ,譯為「美特斯邦威」就稍有點長,很多人平時就稱之為「邦威」。同時商標名稱應易認易記,不僅要簡短,而且更要做到誦讀順口,多選用一些民眾喜聞樂見的漢語詞彙,尤其是在社會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流行詞語或者中國古典詞語,符合大眾理解層次。
3、煽情性
商標最主要的作用是為商品作宣傳和樹立形象,其本身十分注重實效性。英文商標漢譯後也不能脫離這一特點,在注意等效性的同時,必須同時具有打動消費者、刺激消費者消費的功用,這也是判斷一個商標是否成功的准則之一。如果廣告的譯文不能對所在國家達到催生消費觀念的作用,則就沒有達到商標翻譯的實際效果。商標翻譯不僅僅是達意,更重要的是應意,真正做到真實吸引顧客,表現其內在的招攬魅力。
4、深邃性
英文商標漢譯可根據原英文的讀音、含義進行靈活的處理,選用十分巧妙的漢語字詞的組合,以達到聯想意義無限的效果。如飲料商標 Coca Cola ,其本身並無含義,譯為「可口可樂」,所用方法以音譯為主,但音譯時所取的漢字並不是按音義的規則選取的,而是利用了漢語中的一種特殊語言現象——諧音,一看便知是飲食類商品,對於需要購買飲食的消費者來說自然是意味深長。
二、從商標翻譯自身的特點和英文商標漢譯的方法中,我們可以發現,要成功翻譯英文商標,其實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翻譯者需要考慮的因素是很多的,其中有幾個比較主要的原則是必須把握的。
1、協調可比原則
由於商標翻譯具有等效性,那麼在翻譯過程中就必然要考慮這一原則。商標翻譯者必須了解,商標翻譯不是簡單地翻譯某一兩個單詞的意思,而是用另一種語言再現原文的內容。從一種語言到另一種語言,商標的翻譯必須保留原文的精華,不能望文生義,翻譯者必須了解該商標原文的來源和含義以及其中所可能包含的歷史、文化、習俗和經濟學等各個方面的知識。一種商品商標的命名絕不是隨意的,命名者所考慮到的因素,翻譯者也必須全部考慮到,從「音、形、義」各個方面著手,以盡量再現原文的精髓。
2、針對實效原則
商標的功用是為了促進商品的銷售,而商品一般都具有針對性,不同商品的針對不同的消費人群。英文商標漢譯時,翻譯者應該考慮譯名是否能夠吸引該商品的中國消費人群。如根據中國人的普遍觀念,男性用品的商標如帶有「健、強、豪」等字眼便更具有吸引力,而女性用品的商標則應帶有「嬌、芳、姿、麗」等字眼。這是從消費心理學的角度來考慮商標翻譯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已經不單單是翻譯學的范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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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英語論文:商標翻譯方法及原則
英語論文:商標翻譯方法及原則
[摘要] 商標翻譯日趨重要,本文從實用角度討論了商標翻譯所適用方法,同時總結了在商標翻譯中應遵循的原則,以期有助於促使這類翻譯活動更加規范化。
關鍵字: 商標;音譯;意譯;移譯;原則
引言
我國與世界各國的經貿往來日益活躍,越來越多的外國產品湧入國內市場,同時又有更多的國內產品打入世界市場。商標是企業宣傳和推銷產品的利器,也是消費者認識或購買商品的向導,其作用已為越來越多的企業所重視。因此研究商標的翻譯方法,提高商標的翻譯質量是極其重要的一環。筆者結合商標的特徵及自己對商標翻譯的研究,從實際的角度出發,對商標翻譯適用的方法進行了進一步探討。
一、翻譯方法
(一)音譯法
音譯法即根據譯入詞的發音規律將願意的文字拼寫出來的翻譯方法。有相當一部分商標,尤其是專有名詞和臆造詞的商標往往是不具備任何語意的,而只是作為一個標識符號來用。在這種情況下,翻譯主要不在傳遞名稱本身的語意信息,而是創造賞心悅目的美感,再現原文的音韻之美,或體現商標所蘊涵的異國情調。要實現這一類翻譯目的,用音譯法當屬一種較為恰當的選擇。例如:“Audi”(汽車)、“Hilton”(香煙)、“Coca-Cola”(飲料)分別譯為“奧迪”、“希爾頓”和“可口可樂”;國內產品“茅台”(酒)、“康佳”(電器)、“上菱”(電梯),則分別譯成“Mao Tai”、“Konk”、“Shang Ling”。這些商標自身都不具備任何意義,意譯不僅符合譯入語的發音習慣,而且也符合作為商標應簡潔明快的特徵,不失為商標名稱翻譯的佳作。
(二)意譯法
意譯法是從意義出發,將原文的大意表達出來。用意譯法有時會更加地體現商品的功能和品質。如國產的“皇朝”葡萄酒、“永久”自行車、“太陽神”口服液;進口的“Blue Ribbon”啤酒、“Crow”汽車、“International”收音機等等。對這類品牌的翻譯若仍用音譯法的話,不僅會大大破壞原文的意境美,難以達到原文吸引消費者的效果,而且還有可能因字數過多導致不便記憶。而使用意譯則能有效再現原文的意境,同時又能避免譯文冗長的問題,是一種更為可行的翻譯方法。例如美國一種香煙商標“Good Companion ”,若意譯為“良友”,則簡潔並使人產生親切感。中國商標也是同樣道理。
(三)音、意譯結合法
對於原無實際意義的商標,按照譯入語的發音規律進行音譯,同時在措辭上又能考慮到譯入語的文化和消費者的心理接受特點,富裕譯文一定的實際意義,從而在內容和形式上做到了音義兼顧,這種音譯意譯結合的方法是商標翻譯中又較為理想的選擇。因為這不僅從形式上再現原名稱的發音美,在內容上也能體現產品的特徵。
(四)移譯法
移譯法是將原文原封不動地移到譯文中去。相對於前面提到的幾種譯法,這應是最簡單的一種。在英語中,某些商標是由企業名稱、產品名稱或產品構成成分等詞語構成,因為名稱過長不符合商標特徵而取其首字母縮略形式。在漢語中若取原文的音譯或意譯,會同樣出現名稱過長的問題。在此情況下,用移譯法不失為解決問題的良策。
二、商標翻譯時應遵循的原則
(一)有益聯想原則
商標對消費者的心理產生一定影響。商標得當,適應消費者的心理需求,則會引起人們的興起,激發購買慾望;相反,如果商標容易引起人們的負面聯想,則肯定會使產品的推廣大打折扣。如:“芳芳”系列化妝品曾一度風靡中國城市,其英文商標譯為“Fang Fang”。譯者在音譯的同時卻忘了Fang這個詞在英文中可指“狼牙”或“毒蛇的牙齒”。一個Fang不夠,還要再加上一個,豈不令人毛骨悚然,望而生畏!而英國一家食品公司用“Anchor”作為其商標,原文的喻意是容易令消費者滿意的;船拋錨後停泊不再漂移,比喻產品質量穩定可靠。但如果直接意譯成中文“拋錨”或“錨位”,中國人恐怕難以把它與食品的質量可靠聯系起來,若音譯為“安可”,人們會自然聯繫到“安全,安心,可愛”等字眼,其商標有意聯系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二)避繁就簡 朗朗上口原則
有些英語商標本身較長,若完全按音譯會出現拗口或難以記憶的譯文,因此應靈活掌握,講求技巧。如:美國著名膠卷“Kodak”,要是嚴格按其發音來譯,應譯為“柯達克”,單實際上“柯達”才真正為廣大消費者所熟悉,這不僅因為其簡單上口,還在於它能夠在音韻上更容易讓消費者聯想到產品的性能。(“柯達”與按快門的“喀噠”聲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