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英語四級成績單列印
❶ 求助大家了,英語四級成績單丟了,可以在網上直接下載列印嗎
不可以,但是可以補辦成績單。具體鏈接如下:中國教育考試網-考生登錄
溫馨提示
1、該服務需要用戶注冊並登錄系統後方可使用。
2、 該功能用於辦理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成績證明。
3、 補辦成績證明為免費項目,補辦成績證明書以特快專遞(EMS)方式寄出,郵寄費為20元。
4、 登錄系統後,按系統要求選擇考試時間、考試項目;並輸入准考證號、姓名和身份證號中的任意二項。
5、系統在用戶提交申請後將對提交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並在繳納郵寄費用後即視為辦理成功,辦理成功後10個工作日內按用戶提供的地址寄出成績證明書。
❷ 什麼是「網上列印的成績單」【四六級】
大學英語四級合格證書或大學英語六級成績單遺失後不能自行列印或補發,只只能申請補辦 CET(紙筆考試)成績證明。
補辦 CET(網考)成績證明的申請仍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受理。辦理方式如下:
1、申請材料: 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需加蓋公章),證明需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等內容;身份證復印件。
2、受理時間:每年3月1日至7月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時間不予辦理。
3、申請方式: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申請者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回函信封(有詳細地址和收件人)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全國英語四級成績單列印擴展閱讀:
自2014年起,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再受理申請補辦 CET(紙筆考試)成績證明,辦理方式調整如下:
1、請考生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進行網上辦理。
2、該申請僅限於2005年(含2005年)以後的考試。
特別提示:為確保考生能及時收到成績證明,請務必隨函附寄如下圖所要求的回函掛號件信封。信封上務必貼足郵資(上海:3.8元;上海以外地區:4.2元);務必填妥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郵編。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掛號件信封的申請不予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大學生英語四、六級考試-重要通知
❸ 四級成績單可不可以自己在網站列印
不可以。
2005年6月以後四級成績證明的補發,該考委會這樣規定:考試後兩年內,凡因成績單遺失專而需補發成績證明屬的考生,須憑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成績並加蓋公章)和身份證復印件,向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核實後,補發由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的「CET考試成績證明」。如該考委會辦公室審核後,確定不能補發成績證明,將回函說明。
受理時間:每年集中辦理兩次。第一次:3月15日至6月15日。第二次: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拓展資料:
網上圖片的列印:
只要是圖片都能列印。滑鼠右擊你的圖片,就會出現列印的選項。
對於不能右擊的圖片,如一些准考證,網站都會有列印選項。
、
❹ 英語四級成績單丟了,請問如何能列印以前的成績(單位用)
實行新題型後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如果成績單丟失了,可以補發證明。內
考生遺失成績單而容需要重新發放成績單,則必須在考試後兩年之內。學生必須將掛號信寄給具有注冊學生所在機構學術事務處頒發的證書的大學英語(包括參加考試的時間,考試的水平,入場券號,分數和成績單) 6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適用。
驗證後,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辦公室將重新發行統一列印的「 CET考試成績證書」,並通過掛號信郵寄給申請人。如果在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審查後確定無法重新頒發證書,則將發送答復以進行解釋。根據規定,績效證書每年處理兩次。第一次:3月15日至6月5日。第二次:9月15日至12月15日。
申請對4級和6級考試的成績進行檢查。需要核實的考生必須出示學生所在院校學術事務處頒發的證明。
包括參加考試的時間,考試水平,入場券號,分數和公章,成績單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姓名和詳細通訊地址,以掛號信的形式向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辦公室提交申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郵寄驗證結果給申請人。每個測試結果發布後的處理時間為兩個月內。
❺ 四六級成績單可以自己列印嗎
英語四六級成績單一般不是自己列印,成績單於考試結束之日起90個工作日後發放給考點(即各院校)。之後由學校教務處下發,考生去院校領取。
大學英語四級合格證書或大學英語六級成績單遺失後不能自行列印或補發,只只能申請補辦CET(紙筆考試)成績證明。
補辦CET(網考)成績證明辦理方式如下:
一、申請材料:提供
1、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需加蓋公章),證明需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等內容;
2、身份證復印件。
二、受理時間:每年3月1日至7月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時間不予辦理。
三、申請方式: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英語四六級成績核查新規 筆試成績證明可網上補辦
❻ 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單學校發還是自己列印
學校發的。等你考試完畢之後一定時間內成績就會出來了,而出來的成績單也就是你的證書。
大學英語考試根據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兩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由教育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司組織的全國統一的單科性標准化教學考試,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和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兩種。
每年考試過後8月份或9月份公布成績並頒發成績單,根據教育部規定四六級考試不設置及格線,四級425分以上可以報考六級,所以大家普遍認為四六級的合格線為425分。英語四六級的分數是排位分,沒有總分。
報名時間CET全國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考試時間為:每年6月份、12月份(每年時間略有不同)。
(6)全國英語四級成績單列印擴展閱讀:
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單丟失補辦方法:
英語四級成績單弄丟了,要如何補辦呢?有以下兩種辦法:
一、 申請補辦 CET(紙筆考試)成績證明的方法
自2014年起,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再受理申請補辦 CET(紙筆考試)成績證明,辦理方式調整如下:
1、請考生登錄教育部考試中心綜合查詢網(http://chaxun.neea.e.cn)進行網上辦理,該網站將於3月17日開通此項服務。
2、該申請僅限於2005年(含2005年)以後的考試。
二、 申請補辦 CET(網考)成績證明的方法
補辦 CET(網考)成績證明的申請仍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受理。辦理方式如下:
1、申請材料提供:
1)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需加蓋公章),證明需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等內容;
2)身份證復印件。
2、受理時間:每年3月1日至7月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其他時間不予辦理。
3、申請方式: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4、特別提示:為確保考生能及時收到成績證明,請務必隨函附寄如下圖所要求的回函掛號件信封。信封上務必貼足郵資(上海:3.8元;上海以外地區:4.2元);務必填妥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郵編。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掛號件信封的申請不予辦理。
❼ 英語四級合格證書如何列印
現在已經沒有什麼四六級合格證書了!
改革後就變成只發成績單,沒有證書!
將來去企業求職,企業只會讓你填你的四六級考試成績,不會寫什麼「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通過」之類的
❽ 教育部英語四級成績單,是用什麼列印機列印的
只要從網站下載四抄級襲成績單,去學校的列印店列印即可。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即CET-4,College English Test Band 4的縮寫,是由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國性英語考試。
考試的主要對象是根據教育大綱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在校專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大學英語四、六級標准化考試自1986年末開始籌備,1987年正式實施。
大學英語考試根據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兩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由教育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司組織的全國統一的單科性標准化教學考試,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和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兩種。
每年考試過後8月份或9月份公布成績並頒發成績單,根據教育部規定四六級考試不設置及格線,四級425分(含425分)以上可以報考六級,所以大家普遍認為四六級的合格線為425分。英語四六級的分數是排位分,沒有總分。
報名時間CET全國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考試時間為:每年6月份、12月份(每年時間略有不同)。
❾ 英語4級成績單是需要怎麼列印我的丟失了!
成績單遺失不予補發原件。但如需要可以申請補發CET考試成績證明,且僅限2005年(版含)以權後的考試成績。
申請需要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說明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成績並加蓋公章)的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以掛號信將條款規定的申請材料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同時附寄特別提示所要求的貼足郵資的回函掛號件信封。特別提示為使考生能夠及時收到回函,除提交所規定的書面申請材料外,請務必同時附寄回函信封。
注意事項如下,回函信封必須填妥回函通訊地址、收件人姓名、郵政編碼及個人的聯系方式;回函信封並貼好郵票。
❿ 網頁上的英語四級成績怎樣完整列印出來
點擊網頁上四級成績單的下載鏈接,帶到列印店進行列印。
英語回四級成績單一般由學校教答務處下發。如果英語四級成績單丟失了,可以在網上申請補辦,補辦流程如下:
考試後兩年內,凡因成績單遺失而需補發成績證明的考生,須憑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向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核實後,補發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的「CET考試成績證明」。
受理時間: 每年集中辦理2次。第一次:3月15日至6月15日。第二次: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時間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