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英語信息核對
⑴ 四級每次報名都需要核對信息嗎
是的。
根據相關規定,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報名開始前,需要核對個人報考信息,不能報名、繳費。考生在進行報名資格確認時,須認真檢查個人信息(包括學校、院/部、身份證號碼、照片等)是否無誤。報名資格有問題的考生要進行復核,自行復核不通過的需提交學校進行資格復審,考生要認真填寫、核對本人信息。
⑵ 如對四級考試的成績有異議,可否要求重新核對,如何進行
可以申請重新核對,需要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然後聯系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成績核查申請由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成績核查。申請者要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族激散鉛鍵公室。提供的證明須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准考證號等內容,且該證明須加蓋公章。
當考生懷疑分數存在有錯加或漏加的情況下,可以提出成績核查,而評分標準的執行情況不屬復查范圍。根據郵政局規定,掛號件信兆氏封上收函人的信息必須按要求填寫,不然郵政局不予受理。為使考生能及時收到回函,考生務必按以下樣張的格式和要求填寫回函信封。

⑶ 如對四級考試的成績有異議,可否要求重新核對,如何進行
如對四級考試的成績有異議,可在一個月內進行要求重新核對。
具體步驟如下內:
1.提供申請材料:學籍所在院校教務容處出具的證明(說明參加考試時間以及考試級別還有準考證號,成績並加蓋公章)的原件,身份證復印件。
2.受理時間:每次考試成績發布後一個月內。
3.申請方式:申請者必須通過郵局(考委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申請者的姓名及詳細通訊地址掛號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4.反饋方式:考委會辦公室將核查結果掛號郵寄至申請者本人。
5.通訊地址: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郵政信箱30-14
上海市 華山路1954號,200030
電話:021-52583311轉0分機
傳真:021-62932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