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英语四级要不要过
Ⅰ 为什么不要去贺州学院请帮忙解释一下谢谢!
要是能上清华的话?还是不要来贺州学院
Ⅱ 贺州学院英语系怎么样
要是你可以忍受外交口音重而且比较老的话
Ⅲ 贺州学院怎么样值得去读吗
首先,从环境上来说:
如果你在东区,居住条件不太理想,8~12个人一个宿舍。但是,好的是周围的配套设施比较完善,吃的东西也蛮多的,又靠近市中心。如果是在西区的话,居住条件比较好,6人一个宿舍,但是,如果要出来购物的话,好像要坐比较久的车。
还有就是,东区的教室很烂,西区的比较像一个大学。因为本人是在东区的,所以印象最深的就是,刚来的时候感觉,这里根本就不像一个大学的校园,连一个初中的学校环境都不如,之后到了西区才发现,那里才有一点大学的样子。
从学习的环境上来说:
东区的图书馆比较的小,如果你是喜欢看书的话,就必须要去西区,才好一点。
但是,由不得不说的是,由于西区的人太多了,一个不小心,就比较如意谈恋爱啊,恋爱的概率比东区的高。
从师资上说呢,其实这个学校的老师很多都还是不错的,只不过是说,老师教课的方式比较的传统。
Ⅳ 广西贺州学院怎么样
广西贺州学院还是比较不错的。
贺州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教育部与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首批合作院校之一。
截至2017年3月,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934人,外聘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1人;专任教师672人,具有正高级职称50人、副高级职称183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17人。
截至2016年7月,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77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各类部级科学研究项目26项、省级科研项目69项、市厅级科研项目424项。
出版专著37部,主编或参编教材53部,获授权专利44个,发表科研论文4100多篇,其中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731篇,被三大检索收录131篇。
选择高校的注意事项:
1、综合类大学特点是的学科齐全,专业齐全,偏文的学科和偏理的学科实力均衡。如果考生不是对某一专业院校有特点要求,建议优先选择综合性大学。因为优质的综合性大学不仅能够学到知识,而且还会锻炼你的人际交往能力,建立人脉关系。
2、专业类大学是指在某一学科领域内,具有很强的实力,本行业内有很高的认同度。有政法类、医药类、财经类、农林类、语言类、艺术类、民族类、体育类院校。
比如一直是报考热门的金融类和医学类专业,这类院校的专业录取分数线往往会很高。因此大家在选择报考时,要结合自身情况和未来职业发展规划去考量。
Ⅳ 贺州学院到底怎么样 校风正吗
还好啊,就是在再咱们贺州人眼里有点(离家乡太近了不爽),离市中心很近的,,,
Ⅵ 广西贺州学院是二批本科院校还是三批本科院校
广西贺州学院是二批本科院校。
贺州学院在广西是第二批次招生,在其它省市有第三批次招生,但自2015年开始,广西高考本科二批、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招生。
贺州学院(Hezhou University)是一所有着75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校址位于桂、湘、粤三省(区)交界的区域性交通枢纽,中国首个长寿市、世界长寿市—贺州市。
学校创建于1943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贺州学院。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办学理念,以“自强、自立、求知、求真”为校训,推转型、促发展。学校是教育部与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首批合作院校之一,教育部“新工科”研究和实践项目承担高校,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广西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Ⅶ 贺州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贺州学院,英文名:Hezhou University,学校代码:11838。
第三条 办学性质:学校始建于1943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广西及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坐落于湘粤桂三省(自治区)交界的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西环路18号(西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西约街169号(东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结合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具体实施办法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条 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采用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填报专业计划已录满,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至其他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在网上远程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具体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时不受男女比例、民族身份限制。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除英语专业外,本校公共外语课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学校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在总计划数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各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同科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
(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对于我校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专业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专业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则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专业招生统考(联考)成绩。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校考或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或综合分相同者,则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专业分—文化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不设单科分数要求。
(三)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运动康复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定向师范生的录取原则
我校2020年在广西区内招收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和四年制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定向招录广西2020年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区、培养计划协议书签订、新生入学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五)中职直升本科的录取原则
我校2020年继续在广西区内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具体招收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六)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
我校民族预科生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1.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免交学费,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高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2.普通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高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不能报考应用化学、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不能报考应用化学、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第十六条 对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要求缴纳学杂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按照广西物价局、广西财政厅和广西教育厅、贺州市物价局核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第十八条 为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校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各项资助评审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参评。
第十九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和各省出台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学生或合法监护人可向家庭户口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区教育局)咨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配合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最后金融机构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有关部门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考生自主选择决定是否迁移,(贺州市(含三县二区)的考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统一填写为:广西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201598/5201698/5228686(兼传真)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74-5228685
联系部门:贺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西环路18号(邮政编码:542899)
学校网址:http://www.hzu.gx.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贺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Ⅷ 贺州学院怎样记过处分 跨过宿舍栏杆,会受到什么处分
亚洲学院怎样记过处分?跨过宿舍栏杆会受到什么处分?记过,一次
Ⅸ 贺州学院怎么样
简介:贺州学院是广西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校址位于湘、桂、粤三省(区)交界的美丽的贺州市。学院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坚持立足贺州、服务周边、面向全国、奉献社会的办学宗旨,全面推进学院的改革发展。 [历史沿革] 学院前身是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其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创建于1943年的广西省立平乐师范学校,后更名或改建为贺县师范学校、八步师范学校、梧州地区教师进修学院、梧州地区教育学院、梧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2006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贺州学院。65年来学院共为社会培养大中专毕业生45000多人。 [校园校舍] 学院分东、西两个校区,校园校园占地总面积52.07公顷,校舍建筑总面积22万平方米,其中2004年以来新扩建校园30.07公顷,新建了图书馆、教学楼、科技信息中心、实验大楼、行政办公楼、学生公寓、食堂等10余万平方米的校舍,以及文化广场、人工湖等文化景区。校园环境优美,绿草如茵,荣获贺州市“花园式单位”、“文明单位” 、“文明卫生学校” ,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首批绿色大学” 、“文明卫生学校” 等称号。 [图书设备] 学院图书馆藏书63.7万册,电子图书15万册,连续征订中外文期刊1100余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600余万元,建有校园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远程网络教学系统,计算机实验室、语言实验室、基础物理实验室、基础化学实验室等均已通过了自治区级合格评估。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678人。有专任教师448人,其中:教授31人(含聘任教授),副教授109人,博士22人(含在读),硕士136人(含在读)。另有外籍教师4人。 [学科专业] 学院设有11个系(部),目前有本科专业18个(33个方向)、高职高专专业27个(30个方向),学科专业涵盖了经、教、文、理、工、管理等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 [教学科研] 学院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和水平。2006年以来,获得国家级的课题1项、专利3项、受理专利8项,自治区级的课题4项、精品课程3门、优秀教材立项3个、教育厅项目45项。“桂东特色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实验室”被批准为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广西东部族群文化研究基地”被批准为广西高校重点建设人文研究基地。《贺州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优秀学报”,其中《语言学》栏目被评为“全国地方高校学报特色栏目”。 学院被确定为“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被评为“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生参与各类竞赛均取得较好成绩,2006年以来,荣获广西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广西高校大学生化工类论文及竞赛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全国大学生英语知识大赛国家级特等奖1人、国家级奖励22人、自治区级奖励177人:“新华杯”广西高校计算机应用大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级2名;此外,学生在参加“CCTV”杯全国英语大赛、数学建模等比赛中也有不俗表现。 [校园文化] 学院大力发展昂扬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学院红五月艺术节以精心的组织策划和独到的地方特色获自治区“高校优秀校园文化成果奖”。2008年学院创编的舞蹈《嫁郎》荣获第二届广西大学生艺术汇演二等奖,并被自治区教育厅选送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汇演。2009年2月,我院舞蹈节目《嫁郎》参加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荣获舞蹈类二等奖,实现了我院成立以来艺术类表演节目全国奖项“零的突破”。此外学院还曾在首届中国-东盟客家丽人大赛、广西首届中华美文朗诵大赛等重大文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招生就业] 目前学院面向全国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年招生数在3000人左右。学生综合素质高,毕业生就业率高,2006年为90.2%,2007年为95.69%,荣获“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步奖”。 学院正不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及学科专业调整改造力度,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方向明确、办学特色鲜明,在区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多科性、教学型本科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