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與英語之間究竟是怎麼翻譯的
㈠ 中文和英文翻譯是怎麼樣的
這樣博學善思復的問題,確實制挺有意思哦!
第一類,兩個字前後調換,一起基本一樣,在英語中也基本就是一個詞或能表達該意思的短語。比如——
代替——替代
repace/in place of/take the place of
找尋——尋找
search/look for/in search of
合適——適合
fit/suit/match/go with / be suitable
第二類
這屬於語境變化,表達意思不同的語言形式。翻譯出來,要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准確翻譯。一般需要意譯處理,不是字面直譯。
If you have come earlier while I am on the way,you have to wait there.
2 If I have been there while you are
nowhere, you have to face the music.
㈡ 英語和漢語最初是怎樣翻譯的呢
記得之前看過一個節目,大概就是清末時期,那些人會學英文,就是用中文標版注權讀法,傳說中的死記硬背吧。我猜想最開始語言是不互通的,但是當一個人去到另一個環境中,即使最開始聽不懂,也能意會一些東西吧,久而久之,就懂了,畢竟語言不是最重要的,啞巴光比劃也能互相交流啊。然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有人會總結吧,一個人總結,幾個人總結,匯總匯總就成翻譯了。
㈢ 漢語最先是怎麼翻譯成英語的是誰發明的
1. 十九世紀中葉,五口通商的結果使廣州成為中國人從實用角度開始學習英語的最早地方。當時在廣州出現了一本英語教科書,叫做《鬼話》(Devil's Talk)。其實,這部旨在教中國人學習英語的課本不過是一種粗淺的、用漢語注音的英語詞彙入門書。例如:把today 注為「土地」,把man注為「曼」。1884年上海的點石齋石印了一本可以被稱之為最早的英語900句的會話書,書名叫《無師自通英語錄》。這部書突破了《鬼話》只以單詞為核心的編排方式,而代之以譯成漢語的英文句子為核心。當然,它仍採用漢語的字詞來標注英文的讀音。例如:How many chapters are there in this book? 這句英文被注成了「好美呢卻迫忒兒司阿兒則兒意因祭司不克」。另外,英文在上海更發展成了以通俗的、類似打油詩一樣壓韻的竹枝詞為載體的不乏趣味的「洋涇浜」英語,這就是所謂的「別琴」竹枝詞。「別琴」這兩個字原本是英文business(生意)的近似漢語讀音,後來英國人惡意地取笑這種不準確的讀音,於是就用pidgin這個發音相近的英文詞來表示胡編亂造的、不規范、不準確的英文。Pidgin English便成了「洋涇浜英語」的代稱。舉個例子博大家一笑:「清晨相見好貓迎(早上見面說good morning),好度油圖噓闊情(相互問候說how do you do);若不從中市歸市(squeeze,意思是敲詐),如何覓市叫先生(先生為Mr.)。」
2. 從英語習得史的角度看,在這一英語學習的「啟蒙期」,中國人學習英語的方法特點是:(1)完全以字為中心,簡略之極;(2)完全以漢文化的生存實境來強迫英文就範。換句話說就是:「字本位」,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以中制夷」。只是,依照這樣的方法學出來的英文真難為了洋鬼子。
3. 1898年,一個名叫馬建中的人出版了一部影響巨大的著作——《馬氏文通》。這是國人寫的第一部漢語語法書,以歐洲語言的所謂「葛郎瑪」(grammar)來系統地解釋古漢語的文言文。「葛郎瑪」這樣一種總結語言規律的方法被馬建中拿來「以夷制中」,使國人茅塞頓開地感受到漢語文言文亦有語言「規律」可循。從英語習得史的角度看,進入這一以「句本位」為特徵的英語學習的「理解期」後,中國人學習英語的方法一變而為強調「語法」,即注意力轉向到英文詞與詞之間的「構成關系」上,重視完整的句子,旨在理解英文的「意義結構」。對於「啟蒙期」而言,無疑這是一次英語學習方法上的革命。
㈣ 第一個翻譯英語的人是怎麼知道英語的意思的
是這樣的.
最初,中國人接觸到漢語,是通過來到中國的歐洲傳教士.
歐洲傳教士剛來,語言不通,於是他們就連比劃帶猜,跟中國人溝通,逐漸逐漸弄明白單詞的意思.
例如,先把名詞弄懂:貓、狗、雲……
再把動詞弄懂:走、跑……
最後把抽象的詞語弄懂:愛、恨……
逐漸地,漢語就能和英語互譯了.
望採納!!!
㈤ 怎麼把中文翻譯成英文或英文翻成中文有什麼技巧和原則嗎
進行中英文翻譯時一定要注意的不要只注重其形而棄其意,簡單來說在進行中英文互譯時,許多內人都只會片面的在容意字表面的意思,將每個短語翻譯出後在進行拼湊將其變為一段完整的話,這是不對的。一般來說我們只需要知道一句話中的主語意思與想表達的情感後,我們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進行翻譯。
在中英文翻譯中,在自己英文不好的情況下,我們還可以藉助手機翻譯軟體的幫忙,比如我自己一直在使用的 語音翻譯器,翻譯結果很精準,支持中英文語音互譯和文本互譯,很適合作為翻譯工具。
英文翻譯成中文操作步驟:
1:打開後根據引導標志,我們開始選擇自己需要的翻譯模式,比如語音翻譯模式。
㈥ 中文和英文是怎麼互通的
英語和漢語的互通最初主要發生在口頭交流上。在語言交流的初期階段,翻譯工作往往由那些不識字的邊境居民來承擔。這些翻譯者通過將一句話大致相近的意思轉換成另一種語言,然後傳達給對方,實現了兩種語言之間的初步交流。這一過程雖然原始,卻是最早的翻譯形式。
最初的翻譯工作主要依靠記憶和簡單的詞彙替換。翻譯者們通過一本小冊子,記錄日常交流中常用的詞句,一點一點地積累,逐漸擴大了自己的詞彙量和表達能力。這些小冊子成為了早期翻譯者的重要工具,幫助他們更好地掌握和使用兩種語言。
隨著時間的推移,書面交流的需求逐漸增加,翻譯的方式也從單純的口頭傳達轉變為書面記錄。早期的翻譯者開始學習書寫,將口頭翻譯的內容轉化為書面文字,這標志著書面翻譯的初步形成。
在這一過程中,翻譯者的角色逐漸從簡單的口頭傳達者轉變為更加復雜的語言轉換者。他們不僅要掌握兩種語言的基本詞彙和語法結構,還需要具備一定的邏輯思維能力,以便在兩種語言之間進行更為精確和准確的轉換。
隨著翻譯技術的不斷進步,書面翻譯的形式也變得越來越多樣化。從最初的簡單詞彙替換,到後來的句子翻譯,再到如今的整篇文獻翻譯,翻譯工作已經發展成為一門專門的學科。
現代翻譯技術的進步使得翻譯工作更加高效和准確。翻譯軟體和機器翻譯工具的出現,使得翻譯工作變得更加便捷,但同時也要求翻譯者具備更高的專業素養,以便在技術輔助下進行更為精細的翻譯工作。
盡管翻譯技術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翻譯者們仍然面臨著諸多挑戰。語言之間的差異,文化背景的不同,以及技術手段的限制,都是翻譯工作中需要克服的難題。
㈦ 中國人是怎樣把英語翻譯成漢語的
翻譯分直譯和意譯。
直譯與意譯這兩種不同的譯法,自古有之。然而自五四以來,人們圍繞著這兩種譯法進行了激烈的爭論。
1922年,茅盾在「『直譯』與『死譯』」一文中寫道:「近來頗有人詬病『直譯』;他們不是說『看不懂』,就是說『看起來很吃力』。我們以為直譯的東西看起來較為吃力,或者有之,卻決不會看不懂。看不懂的譯文是『死譯』的文字,不是直譯的。
1934年,茅盾在「直譯·順譯·歪譯』一文中寫道:「『直譯』這名詞,在『五四』以後方成為權威。這是反抗林琴南氏的『歪譯』而起的。我們說林譯是『歪譯』,可絲毫沒有糟蹋他的意思;我們是覺得『意譯』這名詞用在林譯身上並不妥當,所以稱它為『歪譯』。」
1980年,茅盾在《茅盾譯文選集》序中回憶這一段往事,他寫道:「後來有的譯者隨意增刪原著,不講究忠實原文的『意譯』,甚至『歪譯』,那就比林譯更不如了。」
從以上情況看,在二三十年代,反對直譯的人所反對的是看不懂或看起來吃力的譯文;反對意譯的人所反對的是隨意增刪原著、不講究忠實原文的譯文。
魯迅也是積極主張直譯的。
後來有人提出直譯和意譯是一回事,是無法區分的。
1946年,朱光潛在「談翻譯」一文中寫道:「所謂『直譯』是指依原文的字面翻譯,有一字一句就譯一字一句,而且字句的次第也不更動。所謂『意譯』是指把原文的意思用中文表達出來,不必完全依原文的字面和次第。『直譯』偏重對於原文的忠實,『意譯』偏重譯文語氣的順暢。哪一種是最妥當的譯法,人們爭執得很厲害。依我看,直譯和意譯的分別根本不應存在。……想盡量表達原文的意思,必須盡量保存原文的語句組織。因此直譯不能不是意譯,而意譯也不能不是直譯。」
1953年,林漢達在「翻譯的原則」一文中寫道:「正確的翻譯是直譯,也就是意譯。死譯和胡譯不同,呆譯和曲譯不同,這是可以劃分的,它們都是錯誤的翻譯。正確的翻譯是分不出直譯或意譯的。」
1959年,周建人為《外語教學與翻譯》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關於『直譯」』。他在文中寫道:「直譯既不是『字典譯法』,也不是死譯、硬譯,它是要求真正的意譯,要求不失原文的語氣與文情,確切地翻譯過來的譯法。換一句話說,當時所謂直譯是指真正的意譯。」
如果說四五十年代人們認為直譯也就是意譯,二者無法區分,那麼到了七八十年代人們又對直譯和意譯分別作了分析。
1982年,周煦良在「翻譯三論」一文中寫道:直譯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譯音而不譯意。如democracy譯為「德謨克拉西」,而不譯為「民主」。第二類是照字面譯。如crocodile tears譯作「鱷魚的眼淚」,而不譯作「虛偽的眼淚」。第三類是不按照中國語言習慣和詞序而按照原文的結構或詞序的翻譯。如「『你來了,』她說」。最後,他指出「這樣一些直譯好像為數不少,但就一篇文章,一部書來看,直譯的成分畢竟是少數。」
1978年,許淵沖在「翻譯中的幾對矛盾」一文中也談到直譯與意譯的問題,他說:「直譯是把忠實於原文內容放在第一位,把忠實於原文形式放在第二位,把通順的譯文形式放在第三位的翻譯方法。意譯卻是把忠實於原文的內容放在第一位,把通順的譯文形式放在第二位,而不拘泥於原文形式的翻譯方法。」最後他得出五點結論,歸納成兩點就是:一.譯文和原文相同的形式能表達和原文相同的內容時,可以直譯,不能表達時就意譯;二.原文的表達形式比譯文精確、有力時,可以直譯,譯文的表達形式比原文精確、有力時,可以意譯。
1979年,王佐良在「詞義·文體·翻譯」一文中寫道:「要根據原作語言的不同情況,來決定其中該直譯的就直譯。該意譯的就意譯。一個出色的譯者總是能全局在胸而又緊扣局部,既忠實於原作的靈魂。又便利於讀者的理解與接受的。一部好的譯作總是既有直譯又有意譯的:凡能直譯處堅持直譯,必須意譯處則放手意譯。」
從以上情況看,七八十年代的譯者對直譯和意譯作了分析和比較,採取了兼容並蓄的態度。這說明當代的譯者比二三十年代乃至四五十年代的譯者在理論上都更加成熟了。
在國外,譯界的同行也同樣在這一方面進行探討。英國劍橋大學喬治·斯坦納教授主張意譯。他在1975年發表的After Babel一書中發揮了17世紀英國學者約翰·德萊頓關於意譯的主張。他寫道:「翻譯的正確道路,既不應是直譯,也不應是模仿,而應是意譯 (paraphrase)。所謂意譯,就是『譯者有一定限度的自由,他要時刻看到作者,這樣就不至於迷失方向,但他主要是緊跟作者的意思而不死扣字眼,他可以對作者的意思加以引伸,但不能改變。』據德萊頓說,這就是埃德蒙·沃勒和西德尼·戈多爾芬1658年翻譯維吉爾的史詩《伊尼德》(Aeneid)第四卷時採取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德萊頓本人翻譯維古爾、賀拉斯、奧維德、朱文納爾、喬叟等人的著作時,也採用了這種方法,在他評論別人的譯作時(如1685年出版的Sylvae一書的序言)所闡述的也是這種方法。通過意譯,『作者的精神可以得到傳播,而不會遭受損失。』好的翻譯好比是『一種寫生』。最理想的情況是,譯作不剝奪原作的權威,而能向我們表明假如原作本來就是用我們的語言創作的,它會是個什麼樣子。」
㈧ 英文最初是怎樣與中文互譯的
是通過一個地方,如西方國家的人來中國生活,一段時間後學會了基本的語言,再繼續深入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