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英語培訓 » 青島英語培訓學校消防要求

青島英語培訓學校消防要求

發布時間: 2022-06-30 20:37:53

Ⅰ 想開個英語培訓學校,需要哪些手續

一、正規教育部門注冊備案的教育機構
1.預算資金根據各地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不同,10萬~200萬注冊資金都有,江蘇省根據江蘇省社會力量辦學條例,注冊資金40萬。
2.向你所在的教育部門申請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手續和軟硬體條件都符合後頒發此證,然後向你當地的民政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接著去你當地的國稅,地稅辦理納稅登記。
3.師資力量水平要求具備教師資格證,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中心校長須具備教師資格證及從業5年以上經歷。一些地區要求具備高級職稱。
4.軟硬體設備要求:教學面積依各地教育部門要求不同從100~1000平方不等。江蘇省要求500平方以上教學面積。並且須通過消防驗收合格。軟體方面須提供在職教師和管理人員的資料和教學體系等綜合內容
二、家教式培訓班
家教類的就直接找工商局辦個家政服務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1.如果你的模式為家教模式
就不能稱為「培訓機構」,因為家教顧名思義為社會教師在家庭生活的條件下個人辦理的補習班,這樣的模式基本上投資非常少,辦公地點也只能在您租賃的民房之中,教室也只能設立在非商業用房之中。
2.如何設立合法的家教培訓補習班
首先至當地工商部門登記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為家政服務大項,經營地址為你所自有或租賃的民房。然後至稅務部門按國家規定採用定額徵收的方式繳納稅收。這樣比較低廉。
3.辦公地點的設立
你可以根據你的個人情況租賃商務辦公場地,但切記不可在這個場地施行培訓業務,如果你開展的話,容易產生舉報或者投訴你為超范圍經營或非法辦學。如果你的經濟情況良好,可以再你地方的鬧市地區租賃商務辦公場地,設立大的廣告燈箱或招生廣告,作為你的招生需要和辦公場地。
4.教室的規劃
你的民房完全可以根據房子的幾居改裝成幾間教室,具體裝修風格根據你擬招生的年齡段進行設計,完全可以設計成很專業的正規培訓中心的樣子,但該房為家教用房無疑即可。可以參照比較高的正規培訓中心的標准。

我與你交流的內容為如何合理合法長期進行家教式培訓班的相關內容,任何人創業都想做大做好,做長,只有合理合法才有可能長期運作,良好發展。至於一些非法辦學的手段,遲早是要出問題的。

Ⅱ 成人英語培訓需要辦學資質嗎

成人英語培訓需要辦學資質。

辦理辦學許可證手續: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成人學習英語的好處:

1、通常在公司的升遷中,老闆更喜歡英語過關的人。

2、在程序開發中,高新技術資料大部分都是以英語編寫。如果你可以流暢使用英語編寫的話那麼薪資和待遇絕對比普通程序員要高而且工作效率也會快很多。

3、在人事行政工作中,掌握英語可以往待遇更好的公司及外資公司發展。

4、在跳槽或者升遷中,一流的英語能力會擁有更多機會。得到上司或面試官的青睞。

5、對於金融相關或者財務的工作中,流暢使用英語能力能夠讓你擁有更大的發展空間。你可以選擇國際性企業,擁有更大的舞台。

6、在日常的工作中,英語能力優秀會更容易獲得老闆的贊賞。獲得更多外出的機會。

Ⅲ 開設英語補習班需要什麼手續,怎麼辦理。

一、申辦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或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設立職業培訓機構。

設立職業培訓機構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

(一)有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多項制度。

(二)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教師、管理人員:

1、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2、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3、應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

4、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務人員資格證書;

5、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每個培訓專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備規定的教師資格。

(三)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

1、基本辦學規模應不低於200人;

2、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租用的場所租賃期不少於3年;有辦公用房;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招收住宿學生的,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

3、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四)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職業訓練發展規劃。

二、辦理程序

辦理程序包括申請籌辦、正式申報、審核辦理等程序。

(一)申請籌辦

申請籌辦時,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籌辦報告,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證明資產來源、資金數額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書。

審批機關依據全市職業培訓資源的布局,對申辦培訓項目進行評估,做出是否同意籌設的決定。

辦結時限:30日

(二)正式申報。

正式申報時,舉辦者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籌辦批准書和籌辦情況報告;

2、《深圳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表》;

3、擬設培訓機構的章程;

4、擬任培訓機構管理人員、教師、財會人員名單和資格證明文件;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培訓機構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房產證或三年期的場地租約;

6、擬舉辦培訓項目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

7、辦學場所符合消防、衛生要求的證明文件;

8、以國有資產參與舉辦民辦培訓機構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定,聘請具有評估資格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評估,確定出資額的報告。

(三)審核辦理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據職業培訓機構設立條件和設立標准進行審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審核完畢後,以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Ⅳ 青島消防規定

青島市消防管理規定
(1996年10月4日 青島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消防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社會財富和人身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

第三條 消防工作施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遵循消防工作社會化的原則。

第四條 人民政府將消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事業的發展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市的消防工作。區(市)及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第六條 各級公安機關是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主管部門。公安消防部門具體履行消防監督職能。
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軍事機關負責,公安消防部門協助。
林地防火由林業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

第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
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依法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負責。

第八條 維護公共消防安全、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的共同責任和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檢舉、控告和制止的權利。

第九條 每年11月9日為本市消防活動日,各級人民政府、各單位和公民都應當積極組織或參與消防活動。

第二章 消防組織與職責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建立、完善落實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責任制,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保證對消防事業的投入,組織指揮滅火搶險,表彰消防先進單位和個人。
各級人民政府設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第十一條 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履行下列消防監督職責:
(一)監督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二)參與編制城市消防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監督、檢查各單位消防工作,審查、確定火險隱患、監督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四)監督、檢查城鎮消防工程及設施的建設與維護,對建築工程實施防火設計審核和工程竣工驗收;
(五)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的安全條件進行審核;
(六)監督消防產品的質量;
(七)組織消防宣傳教育、消防培訓和滅火搶險演習,指導各類地方消防組織的建設和訓練;
(八)組織指揮滅火,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救援;
(九)組織火災事故原因的調查、鑒定,提出有關處理意見;
(十)組織消防科技成果的鑒定和推廣,推動消防科技的研究和開發;
(十一)發布火災信息,統計火災損失;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林業、港口、鐵路主要部門負責本行業的消防監督工作。

第十二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落實消防工作方案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設立消防安全組織,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教育和培訓,制定滅火和人員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習;
(四)實行承包、租賃經營時,其合同應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五)開發引進設備、技術時,應當同時開發、引進相應的消防安全設施和技術;
(六)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查處火災事故。

第十三條 下列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
(一)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中型生產企業或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大中型企業;
(二)重要的港口、機場、車站及大型國有和集體林場;
(三)大型專用倉庫,儲油或儲氣基地;
(四)公安消防部門認為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其他單位。
專職消防隊可以由一個單位建立,也可以由幾個相鄰單位聯合建立。
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消,須經公安消防部門批准。

第十四條 規模較大的商店(場)、賓館、飯店等人員集中場所,應當建立專職消防班。
專職消防班可兼作保安警衛工作。

第十五條 鄉鎮和年生產總值超過億元的村,應當組建消防站。其建立與撤消,須經當地公安消防部門批准。

第十六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街道,村等應當成立義務消防隊。

第十七條 各類專職消防隊(班)的隊員、專(兼)職消防人員,應當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各類專職消防隊(班)應當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車輛、器材或裝備,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有關技術訓練,並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和考核。

第十八條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約,開展防火宣傳、防火檢查工作。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對已投保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做好防火宣傳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

第二十條 新聞機構應當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報道火災案例,協同公安消防部門向社會提供消防安全咨詢服務。

第二十一條 教育部門應當把消防法規和消防知識教育列入教學計劃。各學校由校長負責,每年度組織師生進行不少於一次的消防逃生避難的訓練。

第二十二條 旅遊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落實旅遊點線的消防安全措施;在辦理賓館星級申報手續時,應當責成申報單位出具公安消防部門核發的消防安全合格證明。

第二十三條 工商、文化、治安等管理部門,在辦理公共娛樂場所准營手續時,應當責成申報單位出具公安消防部門核發的消防安全合格的證明。

第三章 消防規劃與建設

第二十四條 規劃、建設等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標准和城鎮消防要求,會同公安消防部門制定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專業規劃,並保證其與城鎮建設同步實施。
公共消防設施由城建、公用、郵電等部門負責建設和維護,公安消防部門負責驗收、使用。
新建、改建城市住宅區,建設單位應當按有關規定規劃、建設配套的小型消防站。

第二十五條 城市市區按照4至7平方公里保護范圍或在接到報警後消防車能在5分鍾內到達責任區邊緣的原則,設立消防站。
高層建築密集區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密集區應當設置特勤消防站;港口應當設置水上消防站。

第二十六條 建築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建立防火設計責任制和逐級審核制度,並對工程防火設計負責。工程設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要求。

第二十七條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改變原建築設計用途的工程及室內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按消防管理規定,將工程的防火設計圖紙和資料報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同意。
規劃部門在接到公安消防部門防火設計審核同意的意見書後,方可審核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工程建設、施工單位必須按公安消防部門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組織施工。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報公安消防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 工程施工採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時,應當根據有關技術規范,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九條 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單位必須設置自動報警設備運行試驗室、自動滅火設備模擬滅火試驗室並配備相應的操作人員;對採用的產品須經運行試驗及抽樣滅火試驗後方可安裝使用。
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單位對承擔施工的消防工程,應當按照與使用單位簽訂的合同例行巡檢,每年對系統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護,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

第三十條 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室內裝修工程,按規定收取消防設施設備費,專項用於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購置消防裝備、設施、器材。

第四章 火災預防

第三十一條 城鄉居民應當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法律、法規,懂得安全用火、用電和其它防火、滅火知識。

第三十二條 單位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及值班人員,應當每天例行防火安全檢查;單位負責人應當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

第三十三條 單位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企業、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工程的設計、施工、維修人員,固定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管理人員,消防產品檢驗維修人員等,必須經過消防培訓,並經公安消防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三十四條 單位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種類的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單位設置的火災自動(固定)報警、自動滅火設施,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停用。
增設固定火源或明火作業前,應當經本單位負責消防安全的部門審批;對符合安全要求的,發給用火證。用火設備每年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檢修。

第三十五條 單位電氣設備的安全和維修,應當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技術規范。嚴禁違反規定接拉電線、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第三十六條 消防產品生產、消防設施安裝施工及消防中介服務單位,必須配備二名以上不低於中級職稱的專職工程技術人員;消防產品維修、銷售單位必須配備一名以上不低於中級職稱的專職工程技術人員。
生產、維修、銷售消防產品的單位,須設產品檢驗室及質量分析化驗室,配備相應的設備及操作人員,其生產、維修、銷售的產品應當進行全部檢驗或抽檢;抽檢的,抽檢率不低於全部產品的5%。

第三十七條 從事消防產品(含生產建築防火材料)生產、維修、銷售和消防中介服務、消防設施安裝施工的單位,應當經市公安消防部門審查同意並取得規定的消防許可證後,方可申領營業執照。
取得消防產品生產、維修、銷售和消防中介服務、消防設施安裝許可證的單位,須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年度審驗。

第三十八條 設有固定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接受由公安消防部門認可的中介機構的鑒定性檢測,並按規定接受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單位的定期檢測、清洗、調試和維修。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須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同意。運輸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當到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辦理准運證。

第四十條 各類儲存易燃、可燃物資的倉庫,必須落實倉庫防火規定,嚴禁超儲和堵塞消防通道。化學性質不同和災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嚴禁同庫儲存。

第四十一條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包裝必須註明品名、產地、產期、性能、防火標志和使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有爆炸危險的場所,應當設置通風、防塵、防靜電、監測、報警、避雷、防火、防爆等安全設施。

第四十三條 各類加油站、液化石油氣代罐點,經公安消防部門進行防火安全審核合格後,有關部門方可辦理經營手續。

第四十四條 餐飲服務場所的餐廳內嚴禁使用、存放充裝液化燃氣的鋼瓶。

第四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公共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嚴禁埋壓、圈佔消火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燃氣管道上設置建築物。

第四十六條 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口岸應當加強安全檢查,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與其它貨物混存、混裝、混運。

第四十七條 下列活動應當事先向公安消防等部門申請許可,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一)舉辦大型物資交流活動、展銷會、民俗集會、慶典等;
(二)市政消防給水設施、火災報警線路及城市燃氣管網停機、停水、停氣維修;
(三)大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貯存設施大修;
(四)燃放焰火;
(五)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應當申請許可的其它行為。

第四十八條 農村場院、柴草堆垛應當設在離房屋、火源和電力架空線較遠的安全地帶。

第四十九條 禁止單位和個人的下列行為:
(一)自行倒罐液化石油氣、傾倒液化石油氣殘液和帶火的爐灰;
(二)亂拉、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用電;
(三)在倉庫、堆垛、場院、易燃建築區等禁火地點吸煙、動火;
(四)在禁止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五)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
(六)在市區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焚燒紙張及其它物品;
(七)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乘車、乘船、乘機;
(八)私自製作、充裝氫氣和其它可燃、助燃氣體;
(九)在水產品、運輸、經營中使用氧氣;
(十)拆除、改造、遷移、安裝管道燃氣設備;抽取管道燃氣;
(十一)在綠地、林地、林沿地帶野炊、燒荒、燒紙、燒秸桿、槍械狩獵。

第五十條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應當加強監護,履行其防火教育義務。

第五十一條 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工廠、倉庫和商店(場)賓館、飯店、影劇院等公共場所,必須參加火災保險和公共責任險。
對消防設施完善、建立專職消防隊(班)的投保單位,保險公司可對其實行一定的優惠。

第五章 火災撲救

第五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交通、衛生、供水、供電、供氣、通訊、鐵路、民航、林業、駐軍等單位應當建立與公安消防部門緊急聯系的網路,確保大火撲救時的統一調動和指揮。

第五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火災或發現有發生火災危險時,都應當迅速報警或為報警提供方便,報警電話不應當收費。

第五十四條 公安消防部門接到報警後必須迅速趕往火場,具體組織指揮火災的撲救工作。有關單位和各類消防隊應當服從公安消防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動,協同滅火搶險。
禁止組織未成年人滅火。

第五十五條 公安消防部門可以根據滅火搶險需要,決定斷電、斷氣及要求供水、供電、劃定警戒區,限制人員和交通車輛進入,限制用水、用電,疏散警戒區內的人員、物資,拆除或破損某些建築物。

第五十六條 消防車、消防艇趕赴火場,可以使用通常不允許通行的道路、空地或者水域,其它車輛,船舶或者行人應當避讓。

第五十七條 趕赴火場的消防車、消防人員及運往火場的消防器材、裝備,鐵路、航空及交通部門應當優先組織搶運。
各類消防車在執行滅火救險任務時,免繳往返過橋、過路、輪渡等費用。
企業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民辦和義務消防隊因支援其它單位滅火所消耗的燃料、器材和滅火劑等,經公安消防部門核實後,可向失火單位收取相應的費用。

第五十八條 因滅火搶險受傷、致殘或死亡的人員,人民政府或有關單位應當按規定給予治療、優撫或者安置。

第五十九條 重大、特大火災事故、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調查;其它火災事故,由公安機關組織調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撓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第六十條 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清理或變動火災現場。

第六十一條 公安消防部門調查、鑒定火災原因,可聘請有關專家參與和將物證送交有關科研、檢測部門檢測,所需經費由火災責任人或責任單位承擔。

第六十二條 火災原因查清後,公安消防部門應當依法對火災事故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提出處理意見,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六十三條 對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一)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成績突出的;
(二)維護公共消防安全,及時發現或消除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乘機突出的;
(三)模範遵守消防管理規定,制止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成績突出的;
(四)及時發現、報告火災或積極撲救火災,有重要貢獻的;
(五)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六)在消防科研和技術革新中取得重要成果的;
(七)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第六十四條 對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公安消防部門有權作出以下具體行政行為:
(一)對存有重大火險隱患的單位進行督促整改;必要時,可傳喚有關人員,責令限期整改;
(二)對隨時有發生火災危險的單位,責令立即整改;在緊情況下,責令將其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頓;停產、停業對當地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應當報當地人民政府決定;
(三)生產、維修消防器材和安裝消防設施,其產品或施工質量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責令限期整改或由發證機關吊銷其許可證;
(四)經檢驗對認定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消防產品,不準出廠或銷售,並可責令追回出廠或已銷售的不合格產品;
(五)對未經防火審核,擅自施工或施工中擅自更改防火設計的工程,責令暫停施工,並督促整改。

第六十五條 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公安消防部門責令整改,並對有關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一)在禁火區域內使用機動車輛、動力機械未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的;
(二)人員集中的公共建築,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照明裝置或設置不完備的;
(三)堵塞、封閉、佔用高層建築、地下工程、商店和公共娛樂場所的通道、樓梯和出口的;
(四)高層賓館、飯店未按規定配備賓客避難自救器具的;
(五)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的;
(六)建築工地管理混亂,存在火災隱患的;
(七)高層建築、地下工程、大型商店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未制訂滅火、應急疏散方案並按期組織演練的;
(八)堵塞、佔用消防通道,埋壓、圈佔消火栓的;
(九)阻礙他人報警和補救火災的。

第六十六條 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人,由公安機關、公安消防部門責令整改,並對有關責任人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或單處、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易燃易爆場所,未按規定安裝防爆電氣設備或未採取導處制靜電措施的;
(二)生產、儲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品,未按規定配備防火、防爆、監測、報警、降溫、通風、防潮等消防安全設施的;
(三)設計單位在工程防火設計中未按照防火設計規范設計,防火設計嚴重不完善或有重大問題的;
(四)生產消防產品未按國家規定標准進行阻燃性能、耐火極限等數據的測定,即出廠進入流通領域的;
(五)使用未經國家消防檢測機構檢測或檢測不合格以及未取得消防產品許可證的消防產品、建築防火材料的;
(六)拒不接受消防安全培訓或未取得合格證即上崗作業的;
(七)擅自改變或取消原建築防火設計、影響消防安全的;
(八)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建築物使用性質,形成火險隱患的;
(九)建設、施工單位不按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留下火險隱患的;
(十)施工單位不按消防技術標准施工,工程質量不合格的;
(十一)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消防器材、設備的;
(十二)超范圍經營、超量儲存和違章混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
(十三)違章混裝或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運輸化學危險品;運輸車輛不符合安全條件的;
(十四)經營、運輸水產品,直接使用氧氣瓶的;
(十五)加油站違反規定向桶(袋)內加註燃油的;
(十六)在公共場所擅自使用氫氣瓶充裝氣球的;
(十七)私自倒灌瓶裝液化石油氣傾倒液化石油氣殘液的;
(十八)餐飲單位在餐廳使用或存放燃氣鋼瓶,以及使用液體燃料的;
(十九)未經公安消防部門批准,生產、經營、儲存或運輸化學危險物品的;
(二十)生產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生產未附有註明燃點、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的說明書,未按規定註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項的;
(二十一)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車輛、船舶和飛機的。

第六十七條 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公安消防部門責令整改,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或單處、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設備、設施或設置不完善,管理不善的;
(二)未經公安消防部門批准,擅自拆除、停用火災自動報警器、自動滅火裝置的;
(三)損毀公共消防設施尚未構成犯罪的;
(四)工程審批部門對未經公安消防部門防火設計審核同意的工程,發放有關工程許可證的;
(五)建築工程未經消防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六)未經公安消防部門批准,擅自從事消防產品生產、維修、銷售和從事消防工程安裝及消防中介服務的;
(七)超等級從事消防設施安裝施工或擅自轉包消防工程、轉讓有關消防許可證的。

第六十八條 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十五條、六十六條、六十七條規定的,除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處罰外,對單位並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九條 因拒不整改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或整改不及時、不合格而導致火災事故的,對有關責任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治安處罰,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條 對違反消防管理規定,造成一般火災事故的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單位,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構成犯罪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一條 依照本規定作出的處罰,其處罰許可權和實施程序由市公安機關規定。

第七十二條 公安消防部門依照本規定實施的罰款處罰,應當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罰款由銀行托收並全部上繳同級財政部門。

第七十三條 對依照本規定做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單位和個人,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行政復議條例》的規定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十四條 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部門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法,秉公辦事,對循私舞弊、索賄受賄、違法執行職務的,由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七十五條 本規定所稱以、以下均含本數。

第七十六條 本規定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第七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發布部門:青島市政府 發布日期:1996年10月04日 實施日期:1996年10月04日 (地方法規)

Ⅳ 培訓學校的資質范圍

學校教育和培訓、職業培訓機構的培訓、勞動預備制度培訓、學徒培訓。 辦校條件: 一、申辦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0號)、《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99號)、《關於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做好民辦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4]10號)以及省勞動保障廳提出的貫徹意見(蘇勞社培[2004]64號)。
二、申辦條件 學校性質: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是我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公益性事業。 申報受理部門:舉辦者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受理范圍: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本地區范圍內面向社會申請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一)舉辦者資格條件
1、以社會組織名義舉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社會組織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擁有與其培訓項目相適應的合法財產,其合法財產中的非國有資產份額不得低於總資產的三分之二。
2、以個人名義舉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舉辦者、擬任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學校人員配置條件
1、學校董事會:學校應依法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舉辦者或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學校董事會不少於5人,且必須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員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經驗。
2、法定代表人:民辦學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或校長擔任。
3、學校管理人員:
(1)校長:學校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2)教學管理人員:學校辦學規模在500人以下的應配備2-5名教學管理人員,辦學規模500人以上,應與辦學規模相匹配,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並具有豐富的教學管理經驗。
(3)職業指導人員:應配備具有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資格的相關人員。
(4)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會人員資格證書。
4、學校教學人員: 要配備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 教師與學生之比一般為1:20-25,專職教師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教師必須持教師證,並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
如何辦理教育培訓機構手續和審批流程
第一關、到辦學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要提供開辦者的相關資質,學歷學位證明等)經過審核批准,頒發許可證才能開辦,這是第一關;
第二關,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營業執照進行法人登記(要提供驗資證明、經營場所狀況等等);
第三關,是辦理稅務登記。至於費用,至少要有十萬元的注冊資金。如果嫌麻煩,資金也一下子沒那麼多,也可嘗試採取與他人合作的辦法,就是把你的班掛靠在一個教學實體(如某某學校、某某幹校、某某黨校)的名下,與他們談好條件,簽訂合同,租他們教室,向他們繳一部分費用,會有人樂意的。

Ⅵ 開辦語言培訓班需要哪些手續及證件

考辦語言培訓班需要到當地教育局去申請辦學許可證。由於每個地區對開專班培訓班的需要的材屬料和證件規定不同,建議咨詢當地教育局的工作人員。

培訓班是一種旨在提高學員某種知識,技能,或改善某種心態,形成某種習慣,而舉辦的培訓活動。在經濟競爭激烈的現代,擁有高技能、高素質的人就有競爭的優勢,而相應的培訓機構應運而生。


(6)青島英語培訓學校消防要求擴展閱讀

開班培訓班的種類:

1、初級培訓班:主要以掌握某一技能或專業的基本知識點而開設的,比如初級商務英語培訓班。

2、中級培訓班:已掌握某一技能或專業基本知識為前提,在此基礎上想拓展延伸學習的,比如中級技工培訓班。

3、高級培訓班:在已熟練掌握中級要求基礎上想深入鑽研該知識、技能的培訓班。比如高級會計師培訓班。

4、商業性培訓班:以合理收取一定費用為前提,為學員提供一定條件基礎上傳授某專業知識、技能。比如職業禮儀類課程培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培訓班

Ⅶ 開個英語培訓班

華爾街、英孚都可以 但介格比較高,上課花車程時間又.好.多!我有去上過專ABC恬下英語,很喜屬歡這里的老師 客服都很熱心,選擇學習中心最主要的是否適合你!我姐夫在我所在的開了一個英語學習,規模不大,但基本上還不錯,我在他那裡幫過忙,可以給你提一些建議:1.資金。這要根據你要開的規模而定,要考慮房租、設備、教材、教師工資、等一系列花。.師資。要請一兩個名師,這樣不僅能保證質量,還可以為學習打出招牌。.宣傳度。要通過各種途徑提高學習的知名度。.做好「教後服務」。這樣不僅能留住一批「長客」,還能很好地為學習做群眾宣傳。.多與相關學校及負責人聯系,可以方便獲取更多有利信息。以上是我的一些建議,不過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你可以在你所在地區多了解一些信息,視具體情況而定。萬事開頭難,你可以在經營過程中逐漸擴大學習的規模,提高學習質量和知名度,只要有熱情,有信心,相信你肯定會成功的!!

Ⅷ 開培訓機構需要什麼資質

校外培訓機構須經縣級教育部門審批去的《辦學許可證》後,再按所屬類型到相關部門申領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需到分支機構或培訓點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履行審批手續。

《辦學許可證》申辦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營業執照》申辦材料:

1、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2、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3、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住所使用證明。(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

(8)青島英語培訓學校消防要求擴展閱讀:

1、培訓機構場所的要求:

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於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

2、培訓機構師資的要求:

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3、培訓機構培訓內容的規定:

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准,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

Ⅸ 想開一個教育培訓機構,都需要哪些資質

要經營校外培訓機構,必備的證照就是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與營業執照了。

辦學許可證是證明機構具有相應的辦學資質,營業執照則是證明機構具有相應的法人主體資質。與常規證照辦理流程不一樣的是,校外培訓機構採取「前置許可」的審批方式,也就是說,先取得辦學許可證,才能辦理營業執照。

所以說,是先去教育部門,再跑企業登記部門嗎?

NoNoNo!辦理辦學許可證,證上不可能沒有機構名稱吧?於是乎,首要步驟還是要為培訓機構取一個適宜的名字——這就得先去到企業登記部門進行名稱預先核准登記了。

所以到底是怎麼跑,跑哪裡,交啥材料呢?為了讓小夥伴們整得明明白白,我們梳理了證照辦理全流程。

一、整體流程

各地的證照辦理要求、材料不盡相同,不過整體步驟基本一致,如下圖所示:

從以上申請材料可以看出,辦學許可證的辦理過程中,可能還會涉及到消防部門(廣州300平方米以下的場地)、環評部門(廣州超過5000平方米的場地)審批的相關證明文件。

3、辦理時間

(1)法定審批期限:籌設程序在30日內;正式設立程序在3個月內。

(2)實際審批期限:各縣區一般都會在法定期限的基礎上壓縮審批時限,並在其承諾期限內辦結,如廣州市番禺區的籌設程序就壓縮在15日內,正式設立程序壓縮在45日內。因此,實際的辦理時間自然要比各縣區的承諾辦結時限要短。

五、營業執照

取得辦學許可證後,自然就是要辦理營業執照了,營業執照辦理流程相對簡便,尤其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許多地方甚至實現了「即辦即得」——提交材料後當場就可以取得營業執照。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序、條件相對而言都比股份有限公司要簡單,一人股東也沒有問題,注冊資本也是認繳制的,中小型培訓機構可以優先選擇有限責任公司。那麼有的小夥伴急了:以後發展得越來越好,我還想像那幾個教育機構巨頭上市呢,怎麼辦?不用擔心,有限責任公司是可以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時機到了可以直接申請變更!

營業執照的辦理時限各地有所差異,但內資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材料大致相同(材料名稱各地有所不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告知書》 ,《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前置審批文件或者許可證件(這就是我們前面好不容易辦下來的辦學許可證!),公司章程,住所(經營場所)場地使用證明,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全體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承諾書等。

不過,各地可能會存在特殊的程序及材料,例如,各地要求提交的《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版本與內容不一定相同;又例如,現在大部分地區都要求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通過專門渠道的實名認證,才能夠實現完成營業執照辦理。

因此,申辦營業執照前還是應當要去查閱當地的具體規定,或者詳細咨詢當地審批機關的要求。

六、其他事項

1、審批機關不收費

辦理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的審批機關是不收費的,因此,找代辦代為辦理證照的小夥伴要注意了,不要輕信所謂的「手續費」、「工本費」而花了冤枉錢!

2、食品經營許可證

如果要為培訓機構內的學員提供餐飲服務的,比如飯菜類的早午餐,還需要去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食品經營許可證雖然屬於「後置許可」,就是取得營業執照後才申領的許可證,但是由於審批機關對餐飲製作的操作間、處理間等場所有著嚴格的標准,如後期裝修完畢再去辦證,可能會由於審批機關認定廚房的設置不合格等因素導致重新布局、二次裝修等,這樣既增加成本,又浪費時間。

因此,辦理餐飲類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最好先將廚房、食堂(用餐區)的圖紙、照片提交給食葯審批部門審核,或是提前向食葯審批部門申請,讓食葯審批部門在廚房、食堂的裝修階段就能夠去到現場檢查,如此,即使布局等方面不合格也能夠在裝修階段及時改造。

熱點內容
半開鉸鏈英語怎麼說及英文翻譯 發布:2025-10-20 08:55:17 瀏覽:887
我的信用英語怎麼翻譯 發布:2025-10-20 08:52:05 瀏覽:222
一直遲到用英語怎麼翻譯 發布:2025-10-20 08:50:22 瀏覽:172
英語家鄉作文怎麼寫作文 發布:2025-10-20 08:45:58 瀏覽:742
怎麼解決網路上癮英語作文 發布:2025-10-20 08:36:26 瀏覽:188
旅行的作文用英語怎麼寫 發布:2025-10-20 08:34:57 瀏覽:404
怎麼才能寫好英語四級作文題目 發布:2025-10-20 08:32:25 瀏覽:470
用英語說說你的媽媽作文怎麼寫 發布:2025-10-20 08:28:21 瀏覽:221
怎麼度過春節的英語作文 發布:2025-10-20 08:25:40 瀏覽:93
英語的作用英文作文英語怎麼說 發布:2025-10-20 08:25:31 瀏覽: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