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培訓學校財務規章制度
㈠ 急需一份「英語培訓機構的完整規章制度」。謝謝,感激不盡
General
Given the declared aims of the school, it is necessary that all members of the Ecational Community accept the following principles:
Respect for the rights and indivial differences of all people.
Democratic and courteous attitudes in all interpersonal relations.
The creation of a suitable working environment,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needs and wishes of the staff.
Responsible attitudes as regards care and cleanliness of buildings and installations as well as classroom material.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the decision making process along with the various activities within the school.
Family Participation
Here at The English School, we believe that ecation is a shared responsibility and for that reason we work closely with the families of our pupils.
In order to enhance the flow of healthy communication between family and school, we hold parent-teacher meetings for each class at the beginning of each term at which we introce the themes of study to be covered ring that term along with highlighting specific objectives.
For the same reasons, we hold indivial parent-teacher meetings on a regular basis in order to inform parents as to their childrens progress.
The school also makes use of a Communication Book which allows daily communication between family and school with regard to any point of interest or question which may aris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Pupils
Rights:
To receive a well rounded and high quality ecation which takes into account all aspects of the indivial social, physical and ethical.
To carry out his / her learning activities in an environment which is safe and clean.
Enjoy equal opportunities in an environment free from discrimination of any type.
To receive a fair and objective appraisal which takes into account different learning styles.
To participate fully in all school activities.
To have respect shown with regard to his / her freedom of expression and thought along with his / her ideological, ethical and religious beliefs.
Responsibilities:
To respect and participate in the ecational project of the school.
To respect the freedom, dignity, integrity and privacy of all members of the ecational community.
To arrive punctually at all classes and activities and to provide justification for any absences.
To attend classes / activities appropriately dressed and groomed and with the material necessary for participation.
To obtain permission from the appropriate teacher in order to leave either a class or the school grounds or in the case of non-participation in activities.
To treat all classroom and personal material, as well as the school grounds and buildings, with respect and care.
㈡ 教育培訓機構規范的規章制度是什麼
為規范學校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各崗位的編制及定編
1學校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2學校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校長提出方案,報董事長批准後實施。
3各職能部門對職位的設定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設可不設的堅決不設,真正做到按需設定。
(二)、員工的聘用
1. 各職能部門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2. 學校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3.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學校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4. 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相互配合實行
5. 試用期的期限為一個月,實習人員應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開始實際操作,在實際操作中進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訓中學習的各方面知識
6. 員工試用期間,由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7. 試用期間的工資,按制定的薪酬標准發放。
8. 員工試用期滿3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報校長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學校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
9. 學校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10.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出辭職報告,辦理辭職手續。
11. 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辦理辭退手續。
12. 員工與學校簽訂聘(雇)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13.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2個月向學校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批准後辦理辭職手續。
14. 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學校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15. 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學校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16. 學校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核實,對符合聘用的經校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前台辦理辭退手續。未經校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17.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18.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學校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終止合同手續。
19.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學校有權予以開除。
20.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學校以前,必須交還學校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三)、獎勵
1. 本校設立以下獎勵方法:
1) 大會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2.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用人部門提名
2) 學校審核
3) 校長批准
(四)、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校長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辦公用品,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學校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搬弄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泄露學校秘密,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㈢ 急求一"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注:要精簡些.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總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學校之外設置同級機構。
3、學校總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制定會計人員崗位職責。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學校行政組同意,不得任意調動和撤換。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總務處應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按照國家政策標准並進行公示。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後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准。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總務處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准,並報學校行政組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准,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總務處應配合有關部門,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總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總務處有權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
4、學校總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總務處應定期向有關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
2、總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總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具體如下:
(一)、學校一切開支必須建立專賬,專人管理,學校每學期至少要組織一次賬目清查並簽字。
(二)、嚴格履行財務管理手續,即收支票有原始憑據或經辦人的印件,且由學校報賬員主管會計統一收繳,統一管理和使用,堅持批款一支筆,嚴禁亂收費,亂罰款。收費(含罰款或公物賠金)不入賬作貪污挪用處理(除給予紀律處分和全部追回外,另罰金額的25%)
(三)、報賬員必須做到報賬及時,且賬據、錢相符,日清月結。對漏收的要負責追回,對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付,認真履行財務監督和增收節支的責任。
(四)、行政經費不準借支和挪用,特殊情況,可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校長批准,但借支時間不得超一個月,否則按2%計算月息。
(五)、學習輔導資料必須由學校統一征訂,即備課組長、教研組長確定資料,教研處、勤辦談價,分管教學和後勤的校長審批,最後校長簽字付款。若有個人私自征訂,學校拒付資料款。
(六)、出公差的費用按有關文件報銷,若有超出文件規定范圍款項,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㈣ 請問辦學校教育局要求的財務制度是做什麼目的用的怎麼寫
財務制度啊,你參考下
比如:某學校或某某英語培訓學校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然後你就自己編嘛,
第一條,本單位任何財務行為都應當在合法有效的行為下進行.
第二條,什麼什麼的什麼之類
第三條,其他其他或其他之類
……
第五十條,等等如此等行為.
一般學校最多三十條左右就夠了
你覺的呢
㈤ 學校財務職責是什麼
學校財務職責主要有以下幾點: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和各項財務規章制度。
2、 負責制定學校財務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3、 負責編制財務年度預算與決算,並負責向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4、 負責學校會計核算和財務日常收支業務,為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
5、 負責學校籌融資和資金調度工作。
6、 負責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
7、 負責管理學校各項收費工作,制定收費管理規定,辦理收費項目審批辦證手續,監督收費執行情況。
8、 負責全校收費票據購置、收發、使用、核銷和管理工作。
9、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學校資產的管理,做好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工作。
10、負責全校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檢查並監督學校二級財務管理。
11、負責審核學校各項費用開支范圍。
12、負責全校職工工資、津貼、獎金的按時發放。
13、根據國家規定負責做好個人所得稅、公積金、各種保險的代扣代繳工作。
14、貫徹檔案管理法規,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15、參與學校重大經濟項目的編制、審核和簽約工作。
16、負責學校基建會計核算工作。
17、負責學校工會會計核算工作。
18、完成上級部門及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5)英語培訓學校財務規章制度擴展閱讀:
《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相關規定:
第二章 財務
第五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 中小學校以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
實行「集中記賬,分校核算」的,不改變學校財務管理權。即在一定區域內,由縣級財政和教育部門確定的會計核算機構統一辦理區域內中小學校的會計核算,學校設置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在會計核算機構報賬。
具體採取何種方式,由地方財政和教育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七條 中小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許可權、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
第八條 非獨立核算的勤工儉學、社會服務和經營等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第九條 中小學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單獨核算,定期公開賬務。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㈥ 教育、培訓學校會計的科目設置和賬務處理
主幹學科:會計學
主修課程:管理學、會計學原理、內財務管理、中容級財務會計、審計學、成本會計學、管理會計學、會計電算化、高級財務會計、管理統計學
學位課程:英語、管理統計學、中級財務會計、高級財務會計
會計專業是研究企業在一定的營業周期內如何確認收入和資產的學問。會計師除了准備財務報表以及記錄企業交易行為外,更重要的是能夠參與企業間的合並、質量管理、信息技術在財務方面的應用、稅務戰略以及很多企業的管理決策活動,會計專業領域涉及面廣:鑒證,審計,稅收,公司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破產清算,法務會計,預算制定,商業咨詢等等都是會計專業將要涉及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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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教育培訓機構的財務管理制度怎麼做
一、庫存現金管理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並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3、不準用「白條」入帳。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二、銀行存款管理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三、往來帳款的管理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准及時開據發貨票後,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於業務發生後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於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四、內部牽制: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2、非出納人員不能現金、銀行收付業務。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篇二:財務管理制度]一、總則1、依據、制定本制度;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財務管理細則一、總原則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2、嚴格執行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准確、完整。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一)財務經理職責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4、其他相關工作。(二)財務主管職責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10、完成領導交的其他工作。(三)會計職責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准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的其他工作。(四)出納職責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篇三:最新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範本]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准確性。(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堅決按財務制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准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准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篇四: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標准範本]第一章總則1、1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特製定本財務管理制度。1、2本管理制度適用於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門、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第二章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的管理2、1公司設立財務部作為財務會計機構,財務部的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財會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協助公司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做好與倉庫部門的對賬工作,指導倉庫保管員建賬、對賬;指導車間統計員做好工時、材料消耗額編制工作、建立車間工序流轉程序、建立適合自己企業需求與發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與控制制度;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信息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2、2財務部下設財務科、供應科、倉儲科、審計科;崗位設置為:部長、科長、主管會計、各崗位會計、出納員、成本核算員、采購員、內勤管理員、保管員。2、3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和資格,持證上崗。2、4財務會計人員調換工作時,按會計法規定交接手續。原材料庫、產成品庫的核算工作和車間統計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業務管理。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調換工作時,由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交接手續。2、5財務會計人員、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制度,按績效考核結果,兌現勞動報酬。第三章流動資產的管理3、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3、2現金管理3、2、1現金出納會計要認真執行和有關現金的管理規定。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個人借款、對外付款等要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批准制度,要有經人員簽字和部門負責人審核並註明用途。總經理外出或因生產經營急需等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授權的人員也可簽批,但是總經理歸來後補有關手續。3、2、2出納員不得兼管有關債權、債務、收入、費用的賬務登記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報銷憑證必須是國家印製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范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審核後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日記賬要逐日結出余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賬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又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3、2、3有關人員因公外出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出發歸來後的三天之內及時到財務部門結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許跨月結算和幾個地方出差混合結算,對於前賬未清或跨月拖欠佔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計收利息並扣發工資。3、2、4企業可根據業務大小核定合理的庫存現金限額(三天零用量),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的安全。3、2、5企業職工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佔用企業資金,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賬,不允許出現跨月白條頂庫現象。3、2、6現金出納是企業的資金結算中心,企業應將營業收入、下角料變現,職工罰款等款項及時交付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賬務。3、3銀行存款管理3、3、1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鑒要由兩人分開保管。3、3、2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手續齊備,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確須攜帶空白支票外出者,須經領導批准,領用登記手續,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並在預計最高金額位畫人民幣符號,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企業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攜帶空白支票結算後,要當天將存根和有關憑證帶回,並到財務部門及時結算,不準將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單位。凡前賬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3、3、3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余額,定期與銀行對賬單相核對,並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調整未達賬項,出現長期未達賬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3、4應收賬款及預付賬款的管理3、4、1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置應收賬款明細分類賬,即按債務人的具體名稱設置登記明細分類賬,不準籠統的以地名代替。應收賬款的發生和確定必須有索取價款的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業務經人員的保證書等),不得單方入賬。財務部門要會同供應、銷售部門建立健全銷售商、供應商的客戶檔案。3、4、2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進行一次發函或派員核對,每季末要編制賬齡分析表,並上報有關領導。對發生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採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壞賬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後及時處理賬務。3、4、3收回的賬款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如發現貨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門處理。3、4、4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業務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審批制度,職工調離時財務部門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3、4、5支付預付賬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文件,根據合同需預付賬款時,須經人簽章,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付款,並同時向財務部門提拱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3、4、6本企業採用壞賬准備金制度,每年年末按應收賬款余額的5‰計提壞賬准備金,年終調整。3、5存貨的管理3、5、1存貨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鋼板、焊材、鋼管、原料油等;輔助材料如扎絲、油漆、螺栓、螺帽等;備品備件扳手等;福利勞保類如掃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類。3、5、2存貨的計價、按實際成本計價。3、5、2、1原材料的購入價格包括買價,裝卸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損耗,入庫前的挑選費,市外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繳納的稅等。3、5、2、2原材料出庫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出庫材料的成本。3、5、3原材料的購入材料購入必須持有生產或倉庫、供應部門的購物申請單,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嚴禁無計劃采購,超定額庫存。3、5、4供應部門按購物申請單所購材料送達企業後,須持總經理簽批的采購單、購貨發票,購銷合同(協議)合格證等到質檢部門(化驗)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後簽發一式兩聯檢驗報告單隨發票到倉庫部門入庫手續。3、5、5倉庫部門在將材料驗收入庫前,應詳細核對發票所載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同時對照檢驗(化驗)部門出具檢驗報告,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驗收入庫,填制材料驗收入庫單,並對無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紙載明名稱、規格、型號。3、5、6材料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做為倉庫部門記賬憑證,一聯隨發票及采購單等經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部門處理賬務,一聯為供貨方證明。3、5、7對於貨已到而發票未到的材料,倉庫部門可以根據檢驗單據臨時入庫,做好入庫材料台賬登記工作,填制一式三聯估價入庫單,倉庫留存一聯據以入賬,一聯送交財務處理賬務,月初用紅字入庫單沖回估價入庫,待發票到達時填制正式入庫單。3、5、8材料出庫管理3、5、8、1生產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和設計預算用料開具領料單,由統計員填制,填制內容要全面、真實、准確,領料單用途要根據生產計劃填清產品批號,作為歸集成本費用的依據,領料單一式三聯,車間統計一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超出預算或計劃處的用料由生產部長簽批,月底統一報總經理審批,非生產性的用料屬售後服務的由營銷部提出申請,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請,會計開票經總經理簽批後,倉庫方可發貨。3、5、8、2月末車間統計根據材料領料單編制材料消耗匯總表,倉庫部門編制材料出庫匯總表,車間、倉庫與財務部門都要對賬並核對相符。3、5、9產品入庫管理,車間產成品生產完畢,要會同倉庫、質檢部門填制檢驗合格單,倉庫據以填制產成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一式三聯(註明生產令號);一聯倉庫記賬,一聯送交財務,一聯送車間統計據以核算工資等各項考核指標。3、5、10產成品出庫管理,倉庫部門根據蓋有財務專用章的發貨單或提貨聯據以發貨,同時在出門聯簽字,保衛人員只有見到蓋有財務專用章並且有倉庫人員簽字的出門證方可對車輛等運輸貨車檢查放行,月末時,由保衛人員、倉庫人員將提貨聯,出門聯匯總,於每月30日前到財務部門核對相符後據以存檔。3、5、11倉庫部門要做到見單付貨,及時登記有關賬簿,設立材料、產成品收、發、存明細賬或暫收貨台賬,嚴禁白條頂庫現象。3、5、12月末在產品和自製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產部和車間統計員要搞好在產品和自製半成品的盤點、登記工作,及時編制、報送盤點登記表,確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准確性。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簽訂購銷合同,使用票據結算,各種材料采購驗收入庫後,不論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庫時填制入庫單,將發票或入庫單交財務處理賬務,以便真實反映各項債權債務,以避免發生賬外資產。3、5、14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採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對於能多次周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公用品(桌、椅、檔案櫥等)各種工具等,必須在領用時由總經理簽批,行政部總務科按部門(人員)進行登記,生產用具由生產部長簽批,設備管理員及倉庫同時進行登記並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做到誰使用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3、5、15企業應加強對已銷產成品退貨、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貨、返修審批制度,實行退貨、返修產品的責任倒查制度,屬於生產部門、質檢部門、銷售部門或運輸部門、倉儲部門的責任查證屬實,落實賠償份額(原則上責任全額賠償)。已開具增zhíshuì發票的貨物銷後退回的,必須有購貨方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退貨證明,否則,不予退貨手續。3、5、16企業存貨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最少在年中、年末進行兩次全面財產清查,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存貨要分類填制盤盈盤虧表。對於出現盤盈、盤虧的材料物資要及時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批准處理並及時調整賬務,以保證賬實相符;對於盤虧、毀損物資能查明原因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3、5、17代銷商品的管理。財務部門要建立代銷商品明細賬和保管賬,及時與對方對賬以確保賬賬、賬物相符,同時要與代銷單位簽訂代銷協議,明確相關責任。3、5、18包裝物的管理。企業外銷產品所用包裝採用押金制度,本市區內押金期限為15天,市區外30天,過期包裝物原則上不再退款,企業轉為當期營業外收入。3、5、19委託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設置「委託加工材料」會計科目核算外協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費、運費、裝卸費等實際成本費用。3、5、19、1企業需外出加工材料時,必須有關出入庫手續,由業務經人員到財務部門開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據以發貨,受託單位一聯。財務、倉庫、供應設立專賬,月底核對。3、5、19、2業務經人員到受託單位後,應將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單交由受託單位簽收後帶回財務部門。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畢後,由業務經人持發票到檢驗部門檢驗後由倉庫部門委託加工材料驗收入庫手續,然後持有關單據到財務部門報賬及核銷事宜。3、5、19、4委託加工材料的買價加工費、運費以及有關稅金等計入委託加工材料成本,按實際收回數量,重新計算入庫單價。3、5、19、5委託加工材料原則上要與受託單位簽訂委託加工合同(協議)以明確價格、質量、交期等責任。3、5、20其他存貨物、資管理。氧氣、乙炔等出入庫手續按原材料的有關出、入庫手續。3、5、21因特殊原因,臨時借用工具或材料,屬生產用由生產部長簽批,不得帶出公司大門以外,需帶出或外單位借用時,按3、5、19、1手續(註明用途、單位、經人、地址、電話及歸還日期),並由總經理簽批歸還時由倉庫檢驗無損,有關部門核消手續,到期不還先由倉庫督促,通知二次不還時報總經理。因業務關系需要或其他非生產需要材料出庫實行總經理簽批制。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4、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電子設備、儀器儀表等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必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做為固定資產。4、2企業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的安全使用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盤點制度和折舊計提制度。公司財務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並制定固定資產目錄,生產車間安全設備科應當建立固定資產使用登記卡。4、3固定資產的計價4、3、1外購的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發票價格和運輸費用價格為固定資產記賬價格,對於外購需安裝、調試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外購價格加運輸費、安裝調試費等合理有關的費用為計賬價格。4、3、2需外單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設備的安裝調試工程時,承建單位要搞好預算工作和合同的簽訂工作,基建合同和預決算書要送財務部門留存一份。購置機器設備時要搞好市場調查,搞好設備的技術分析和經濟性分析。4、3、3對已經竣工交付使用的未決算的建築工程、機械設備等,要根據預算書或合同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待工程決算後,再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對於現已使用而沒有檔案資料的固定資產(沒有建賬)可以採取重置價進行入賬。4、4折舊方法。我公司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分類計提折舊,房屋、建築物折舊年限為30年,機械、設備折舊年限為10年,車輛折舊年限為7年,電子設備和儀器儀表等為5年。4、5本公司固定資產殘值率5%。4、6全部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由財務部牽頭生產部設備科、行政部總務科參與,具體盤點時間由財務部根據年終決算的要求決定。
㈧ 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財務管理制度1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並接受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況,明確分工並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後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准。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准,並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准,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並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提供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形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財務管理制度2
一、幼兒園財產必須具備有效的適用性,計劃添置調撥財產必須適用於幼兒園的發展需要。對具有反復、長期使用的財產,應當注意保養維修,延長使用期。
二、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有計劃地充實與更新教學設備,根據需要與可能不斷添置各類財產。
三、養成幼兒愛護公物的的良好習慣,抵制各種侵犯公共財產的.行為,減少和避免財產的損失,維護財產的安全,損壞公物要賠償。
四、加強財產管理,貫徹「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合理調配,管理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遵守制度,責任到人,對低值易耗品,幼兒園也要加強管理。嚴格按照《貴州省中小學物資管理暫行辦法》管理幼兒園各類財產。
五、每年按時進行財產清查,做到、帳實相符,對盤盈虧的,查明原因,按規定入帳。對損壞的財產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領導批准。貴重的應由主管部門批准後,再做妥善處理。
六、財產管理人員,調動或調離,要將經管的財產逐一清點造冊。帳實相符後,向接辦人員逐一交待清楚,雙方在清查表上簽字,並由財產主管負責人監交。
財務管理制度3
為規范收支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促進衛生院持續發展,根據《會計法》及《醫院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特製訂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衛生院收入是指衛生院在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中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以及從財政及主管部門取得的財政補助經費。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醫療收入、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實行收入預算管理
單位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業務計劃及醫療收費標准調整情況來確定收入總額。
為了促進收入預算順利實現,單位應每季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評價收入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完成好壞的原因,發現薄弱環節和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意見,保證全年總收入預算的順利完成,並為編制和執行下年度預算提供依據。
(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准和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
鄉鎮衛生院的各項收費要認真執行國家的物價政策,做到「應收則收,應收不漏」,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發生巧立名目、分解項目、重復收費等亂收費行為。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配設專職(或兼職)物價員,及時檢查和收集收費情況,保證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費票據分為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票據和自製票據。鄉鎮衛生院的門診、住院等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單位內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製或外購收款票據。所有收費票據和自製收款票據須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由專人負責,實行領用核銷制度。不得出借、出讓收費票據,行政事業性收款收據不得用於經營性收費。
(三)單位的全部收入納入財務部門統一核算和管理。
衛生院的收費部門主要由財務科、掛號室、門診收費處和住院結算處組成,開展的業務收費由掛號室、門診收費處、住院收費處負責,其他各種收費由財務科統一辦理,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單位直接收取任何費用。
掛號、門診及住院收費處應將每日收到的現金及支票於當天存入銀行,或及時上交出納人員,同時編制「收費日報表」,並將「收費日報表」及附件(收支票據存根聯等)送交財務部門,出納應根據收入憑證及時入賬,並在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
嚴禁業務科室截留收入,嚴禁私設小金庫。衛生院也不得將收入轉到三產、工會、食堂等部門。
(四)加強對醫院收入的控制
衛生院應設專職或兼職稽核、審計人員,加強對各收費部門報來的收入憑證和存根的審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報表金額是否與所附存根金額合計數一致、是否足額交庫等;葯品收入應注意是否與葯房處方合計數一致;是否嚴格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有無使用其他票據而使資金出現外流等現象。
(五)為合理擴大衛生院業務收入尋找途徑
業務收入是衛生院補償消耗的主要手段,衛生院要增加業務收入,除了按收費標准規定收費外,還要充分挖掘單位內部潛力,利用現有設備和技術條件,擴大醫療服務項目,提高單位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衛生院應根據實際開展每季度業務收入完成情況的分析。根據收集的財務信息,從醫療業務工作量和收費水平二個因素影響著手,結合全年各個時期收入進度、水平,通過與預算對比,與上年同期實際對比,與同行業先進水平對比,查找差距原因,預測發展趨勢,為改進工作和決策提供依據。
二、支出管理
衛生院的支出是指在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中的資金耗費,包括醫療支出、葯品支出、其他支出、財政專項補助支出。衛生院的各項支出必須貫徹「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原則,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一)預算管理
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既要保證醫療業務正常運行,又要合理節約的精神,以計劃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工作任務、人員情況、開支定額和標准、物價因素等為基本依據。
衛生院要加強對支出預算的控制。為了確保預算的順利完成,根據衛生規模可將預算分解成部門預算,並加強對各項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對支出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運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對支出完成的影響程度,抓住關鍵問題,研究對策,降低成本,促進工作。
衛生院要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正確劃分費用支出(正常業務開支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屬成本范圍的支出不應計入成本。
(二)專項資金支出管理
專項資金包括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撥入的專項資金和醫院內部形成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衛生院對專項資金支出,要根據量入為出、專款專用的原則。
凡是大型設備購置、大型修繕及基建等項目,須經衛生院有關人員共同作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二方面的可行性論證和效益評估,並按有關規定程序報批,辦理相關手續;各投資項目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合同及項目進度支付款項,大型基建項目須在竣工半年內辦理決算手續。衛生院應開展投資項目效益分析,及時發現問題,改進經營管理、挖掘潛力、提高投入資金的使用效益。
從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取得有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登記備查簿,並按要求向主管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有關資料,接受財政、審計及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衛生院要加強對職工福利基金的管理。職工福利基金主要用於職工救濟、集體福利設施支出、單位職工食堂的補助及國家規定可由職工福利基金開支的其他支出等,要有計劃安排列支和對支出進行決算,並要充分發揚民主,接受群眾監督。
(三)嚴格控制支出,提高資金使用率
衛生院應制定資金收支審批制度,並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管理制度,對差旅費、交通費、業務培訓費、其他費用等與經營無直接關系的消耗支出,應嚴加控制,尤其是招待費,應嚴格按照《浙江省〈醫院財務制度〉補充規定》要求進行控制列支。資金的使用要在注重社會效益的同時,講究經濟效益,做到少投入,多產出。
衛生院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及加班工資,應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其獎金總額不超過本單位國家規定工資(即職務工資、事業津貼、崗位津貼)的額度內。個人消費基金增長率不得超過業務增長率,以防止個人消費資金過快增長。衛生院可實行績效工資制,以防止虧損現象發生。
衛生院應建立每季成本費用和財務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時了解各項支出增減及結構變化情況,尤其是對在總支出中佔有較大比例和一些純消耗性的項目要作重點分析,運用比較分析法、差額分析法、指標分解法、連環替代法、定基替代法等方法,查找變化原因,適時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和措施,為進行財務決策提供准確、科學的信息。
財務管理制度4
一、為了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和會計工作秩序,發揮財務在醫院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促進醫院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醫療單位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二、醫院財務管理任務: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正確安排和合理使用資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國有資產安全。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積極推進績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標管理,做好財務監督、檢查和經濟活動分析。進行經濟預測,參與經濟決策,做好醫療收費的管理工作。
三、醫院財務管理范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對外投資、貨幣資金等,以及財務分析和監督檢查。
四、醫院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模式,醫院一切財務活動在總院長的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管理。醫院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院長負責制。各醫療分支機構預算內的支付,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復核,執行院長審批,即可辦理。屬預算外的,由醫院財務負責人復核,經醫院總院長審批或由總院長書面授權的執行院長審批。
五、院長為醫院財務總負責人,對醫院財務負總責。執行院長為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總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負總責。醫療分支機構的財務主管人員由醫院任命,接受醫院財務部門的管理。
六、各醫療分支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定期上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服從醫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七、醫院的財務管理接受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管理好本校友會費,實行專戶、專款、專用,實行理財公開、透明的原則,特製定此制度。
第二條帳戶管理:
1.在工商銀行開設校友會專用帳戶,由校友會財務機構收取會費,其他部門及個人無權收理會費;
2.山西本地校友會,會員費實行年收制,金額為300元整,在外地的會員可以自願交納會費,金額自定;
3.會費繳納方式:
(1)將會費打入工商銀行賬戶,並發信息告之校友會財務機構;
(2)舉辦活動時,將會費交予校友會財務機構。
4.如有特殊情況離開本會的,按情況可退還個人余費,被開除的一律不退;
5.任何會員在繳納會費後有權過問有疑帳目(3人以上)。
第三條會費運用:
1.會員的會費全部用於校友會運作和建設的日常必要開支;
2.每次舉行大型活動時按預測以及校友會賬戶余額收取費用;
3.校友會舉辦活動時,校友會活動組織策劃安排方向財務機構申請活動資金,並在活動結束後向財務機構提交相關付款憑證,多退少補;
第四條開支審批:
1.金額在人民幣3千元以下開支,由財務機構負責人簽字。
2.金額在人民幣3千元——1萬元的開支,由校友會常任理事共同審批,簽字才生效;
3.金額在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開支,需召集校友會理事,召開全體理事會議商討決定。會議須有三分之二的人員出席方有效。會議形成的決議,須出席人員過半數通過才具效力,大家表決後,並由校友會常任理事簽字方可執行。
第五條日常管理
1.費用開支必須堅持先申請,後開支的原則,對不申請先發生的開支項目,校友會財務機構有權拒絕支付款項;
2.校友會財務機構必須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真實、准確、完整,及時記錄各項收支;
3.每次活動後的7個工作日內,校友會財務機構公開至上次活動的財務收支詳情。
第六條財務監督:
1.由校友會會員成立財務審查小組,對校友會的財務工作和資金運用實行監督;
2.審查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定期方式,對校友會的帳目和開支情況進行財務審計,並公開審計結果,向全體校友公布。
第七條本制度適用於校友會發展初期,隨著校友會的壯大,作相應修改。
財務管理制度6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准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准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㈨ 英語培訓學校該怎麼管理
福果
㈩ 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制度內容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和國家有關法律制度,結合高等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等學校)。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的上述學校可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有效控制預算執行,完整、准確編制學校決算,真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學校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真實完整地反映資產使用狀況,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學校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範財務風險。 第五條 高等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規模較大的學校可以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 高等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院)長負責制。
高等學校應當設置總會計師崗位。總會計師為學校副校級行政領導成員,協助校(院)長管理學校財務工作,承擔相應的領導和管理責任。
凡設置總會計師的高等學校,不設與總會計師職權重疊的副校(院)長。
第七條 高等學校應當單獨設置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院)長和總會計師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
第八條 高等學校校內非獨立法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設置的財務機構,應當作為學校的二級財務機構。二級財務機構應當遵守和執行學校統一制定的財務規章制度,並接受學校一級財務機構的統一領導、監督和檢查。
第九條 高等學校財務機構應當配備專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以及校內二級財務機構負責人的任免、調動或者撤換,應當由學校一級財務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辦理。 第十條 高等學校預算是指高等學校根據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高等學校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十一條 國家對高等學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定額和定項補助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財力可能,結合事業特點、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學校收支及資產狀況等確定。
第十二條 高等學校預算編制應當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編制應當積極穩妥;支出預算編制應當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
第十三條 高等學校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結轉和結余情況,根據預算年度事業發展目標、計劃與財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減因素和措施,按照預算編制的規定編制預算。
高等學校預算應當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四條 高等學校一級財務機構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審議通過後,上報主管部門,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一級預算單位直接報財政部門,下同)。高等學校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經法定程序審核批復後執行。
第十五條 高等學校應當嚴格執行批準的預算。預算執行中,國家對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核撥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者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高等學校應當報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財政部門調整預算。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核撥資金以外部分的預算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後,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十六條 高等學校決算是指高等學校根據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的年度報告。
第十七條 高等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後報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八條 高等學校應當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准確,規范決算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收入是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二十條 高等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高等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
1.財政教育撥款,即高等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教育撥款。
2.財政科研撥款,即高等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科研撥款。
3.財政其他撥款,即高等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本條上述撥款范圍以外的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即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業收入,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向學生個人或者單位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委託培養費、考試考務費、培訓費和其他教育事業收入。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不計入教育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給學校的資金和經核准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的資金,計入教育事業收入。
2.科研事業收入,指高等學校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承接科研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化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業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門預算隸屬關系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即高等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高等學校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即高等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二十一條 高等學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准,並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應當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二十二條 高等學校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的資金,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二十三條 支出是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二十四條 高等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為了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教學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二) 經營支出,即高等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高等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高等學校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
第二十五條 高等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 高等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准;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高等學校的規定違反法律制度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二十七條 高等學校從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並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或者主管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後,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財政部門或者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八條 高等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高等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管理,不得虛列虛報;應當進行支出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條 高等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第三十一條 結轉和結余是指高等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余額。
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結余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餘的資金。
經營收支結轉和結余應當單獨反映。
第三十二條 高等學校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的管理,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高等學校非財政撥款結轉按照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餘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於彌補高等學校以後年度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四條 高等學校應當加強事業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第三十五條 專用基金是指高等學校按照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三十六條 專用基金管理應當遵循先提後用、收支平衡、專款專用的原則,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第三十七條 專用基金包括:
(一)職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財政撥款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於單位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二)學生獎助基金,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照事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業支出的相關科目中列支,用於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的資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置的其他專用資金。
第三十八條 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第三十九條 資產是指高等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四十條 高等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四十一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前款所稱存貨是指高等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無法收回的應收及預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程序批准後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對存貨盤盈、盤虧應當及時處理。
第四十二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准,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築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傢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明細目錄由教育部制定,報財政部備案。
第四十三條 高等學校應當對固定資產採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計提折舊。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考慮殘值。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規范管理。
省級財政部門可以會同主管部門制定計提折舊的具體辦法。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動植物等,不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不計入高等學校支出。
第四十四條 高等學校應當對固定資產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照規定處理。
高等學校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四十五條 在建工程是指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達到交付使用狀態的建設工程。
在建工程達到交付使用狀態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和資產交付使用。
第四十六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高等學校通過外購、自行開發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應當合理計價,及時入賬。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高等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
第四十七條 高等學校應當對無形資產在其使用期限內採用年限平均法進行攤銷。對於使用期限不確定的無形資產,攤銷辦法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無形資產攤銷不計入高等學校支出。
第四十八條 對外投資是指高等學校依法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
高等學校應當嚴格控制對外投資。在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對外投資的,應當履行有關審批程序。
高等學校不得使用財政撥款及其結余進行對外投資,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高等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合理確定資產價值。
第四十九條 高等學校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高等學校出租、出借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第五十條 高等學校對外投資收益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應當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高等學校資產處置收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五十一條 高等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資產管理,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事業發展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建立資產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第五十二條 負債是指高等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五十三條 高等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項、應付及預收款項、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借入款項是指高等學校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入的各類款項。
應付及預收款項包括高等學校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款項。
應繳款項包括高等學校收取的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應繳稅費,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代管款項是指高等學校接受委託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
第五十四條 高等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類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五十五條 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機制,規范和加強借入款項管理,嚴格執行審批程序,不得違反規定舉借債務和提供擔保。具體審批辦法由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第五十六條 高等學校應當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實行內部成本費用管理。
第五十七條 費用是高等學校為完成教學、科研、管理等活動而發生的當期資產耗費和損失。
第五十八條 高等學校應當在支出管理基礎上,將效益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支出計入當期費用;將效益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會計年度相關的支出,按照有關規定,以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形式分期計入費用。
第五十九條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關核算對象和核算方法,對高等學校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種費用進行歸集、分配和計算。
第六十條 費用按照其用途歸集,主要包括:教育費用、科研費用、管理費用、離退休費用和其他費用。
教育費用是指高等學校在教學、教輔、學生事務和其他教育活動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科研費用是指高等學校為完成所承擔的科研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高等學校為完成學校行政管理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高等學校校級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各項費用,高等學校統一負擔的工會經費、訴訟費、中介費、印花稅、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等。
離退休費用是指高等學校負擔的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項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高等學校無法歸屬到本條上述費用中的其他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對附屬單位的補助、上繳上級支出、財務費用、捐贈支出等。
第六十一條 高等學校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一定原則和標准合理分攤。
第六十二條 高等學校應當根據實際需要,逐步細化成本核算,開展學校、院系和專業的教育總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動成本的核算應當細化到科研項目。
高等學校成本核算實施細則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制定。
實行內部成本費用管理的高等學校,應當建立成本費用與相關支出的核對機制,以及成本費用分析報告制度。 第六十三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高等學校發生劃轉、撤銷、合並、分立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六十四條 高等學校財務清算,應當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六十五條 高等學校清算結束後,經主管部門審核並報財政部門批准,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高等學校,全部資產無償移交,並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二)撤銷的高等學校,全部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准處理。
(三)合並的高等學校,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並後多餘的國有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准處理。
(四)分立的高等學校,資產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分立後的高等學校,並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第六十六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高等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高等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六十七條 高等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等主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第六十八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高等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轉、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外投資、資產出租出借、資產處置、固定資產投資、績效評價的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九條 高等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學校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科學設置財務分析指標,開展財務分析工作。
財務分析指標主要包括反映高等學校預算管理、財務風險管理、支出結構、財務發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標(財務分析指標見附表)。 第七十條 高等學校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預算編制、財務報告的科學性、真實性、完整性;預算執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項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規性;
(三)結轉和結余的管理情況;
(四)資產管理的規范性、有效性;
(五)負債的合規性和風險程度;
(六)對違反財務規章制度的問題進行檢查糾正。
第七十一條 高等學校財務監督應當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後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
第七十二條 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等監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
第七十三條 高等學校應當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七十四條 高等學校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應當執行本制度。但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五條 高等學校應當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十六條 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1997年6月23日頒布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同時廢止。
附:高等學校財務分析指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