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遲延英語怎麼說及英語單詞
發布時間: 2025-06-30 13:18:20
❶ 給付受領遲延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受領遲延,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已經提供的給付,未為受領或未為其他給付完成所必須的協助的事實。債權人遲延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受領遲延,另一是債權人未盡其他協助義務。其中,受領遲延是債權人遲延的最常見的表現形式。債權人通常沒有受領的義務,只是在特殊情況下,如法律有特別規定或合同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時,債權人才有受領的義務。當債權人負有受領的義務時,債權人違反此義務構成遲延的,債權人應負債的不履行的法律後果。以下主要介紹債權人沒有受領義務時,債權人遲延的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九條 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債務人可以請求債權人賠償增加的費用。在債權人受領遲延期間,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
❷ 遲延履行金的種類
遲延履行金主要分為兩種:金錢給付義務的遲延履行金和非金錢給付義務的遲延履行金。
1. 金錢給付義務的遲延履行金
- 定義:此類遲延履行金適用於執行名義所確定的給付標的物為以貨幣形式表現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的情況。簡單來說,就是當被執行人未按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時,需要支付的額外金額。
- 適用場景:例如,法院判決被執行人向申請人支付一定金額的賠償款,但被執行人未在指定期間內支付,此時就需要支付遲延履行金。
2. 非金錢給付義務的遲延履行金
- 定義:此類遲延履行金所指向的義務內容是執行名義所確定的被執行人須在一定期限內履行的除金錢給付義務以外的其他義務,如交付物品、票證、遷出房屋、退出土地、完成一定行為等。
- 適用場景:例如,法院判決被執行人遷出某房屋並將房屋交付給申請人,但被執行人未在指定期間內遷出,此時就需要支付遲延履行金。又比如,被執行人需要完成某項修復工作但未在指定期間內完成,同樣需要支付遲延履行金。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這一規定為遲延履行金的適用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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