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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閃族英語閱讀

發布時間: 2021-03-09 01:11:02

① 黑社會 英語怎麼說

"黑社會" --in China it is called "Triad" or"Gangdom "
in USA and Sicily --> Mafia, and some times the small ones are called gangsters or gangs

Legally (what the congress and the court used) they are labelled as "subversive organizations" which includes the "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and organized crime syndicates.

幫頭目 = godfather, "僅次於老大的二把手" =head of a family
"小頭目", "中等頭目", = lieutenant
"小僂羅(馬仔)"=soldier
做世界 = Do the world

大茶飯 = Big tea rice

你講乜鬼? = What the ghost are you talk?

我會比D顏色你睇下 =i"ll give you some colour to see see

無大無細=NO BIG NO SMALL

古惑仔之洋名:

大哥成 = Big Brother Seng

刀疤強 = Knife Scar Keong

蛇仔明 = Little Snake Meng

矛躉華 = Spear Put Wah

喪標 = Crazy Bill

金毛玲 = Gold Hair Leng

十三妹 = Thirteen Little Sister

傻強 = Silly Keung

山雞 = Mountain Chicken

② 什麼是快閃

「快閃行動」是新近在國際流行開的一種嬉皮行為,可視為一種短暫的行為藝術。簡單地說就是:許多利用網路聯系的人,通過簡訊或bbs約定一個指定的地點,在明確指定的時間同時做一個指定的不犯法卻很引人注意的動作,然後趕快走人。又譯「聰明暴民(Smart Mobs)」、「暴民(Mobs)」、「快閃暴走族」(flash mobs)、「快閃族」、「聰明行動幫」等等。反正,五花八門,稱呼混亂。其中「閃」在閩南語中的意思是躲開、讓開。
據英語新造字和句子的網上字典Word Spy,「快閃黨」(flash mob)是group of people who gather in a usually predetermined location, perform some brief action, and then quickly disperse,意指一群人在預先約定的地點集合,進行簡短活動後迅速解散。flash mob來自兩個相關用語。一個是flash crowd,意指一班人突然同時進入一個網站,通常是響應一些活動或宣布;另一個是smart mob,意指一班意見相同的人在無領袖下利用先進科技,例如手機、email和網站組織發起集會。
flash mob一詞最先在今年6月16日cheesebikini網站一篇題為「Flash Mobs Take Manhattan」的文中出現。「快閃黨」活動策劃人大多數匿名,各地不同。開先河的是美國紐約文化工作者比爾,但他不承認是領袖,也不認為「快閃黨」可席捲全球,因為整個意念由嬉戲開始,有的是純為搞笑,有的被視為社會或政治活動。他形容參加者都是「莫名其妙的一夥」。
霍華德·萊茵戈德(Howard Rheingold),堪稱暴民運動的旗手,正是他在理論上前瞻性的推動,使得「快閃暴走族」這一運動成為席捲全球的風潮。

③ 有月光族 走班族 啃老族 還有什麼族

時尚族群
差不多一年前的某一天我突然發現我的網頁收藏夾里竟然沒有一個中文網站。有很多詞我在只知道英語或意語而不知道在中文中怎樣表達,尤其是一些專業詞彙。這讓我感到有些不安,因為這樣的話我就會離中國社會越來越遠,以至於回國以後出現culture shock. 高中時從義大利回國以後曾經很長時間在語文學習甚至日常溝通上都感到有困難,讓我現在依然有陰影。被自己的文化沖擊的感覺並不好。想像一下如果你長期不接觸中文媒體,在這個新新詞彙層出不窮的時代,很容易就會有很多詞語不明白。於是我開始發掘並堅持閱讀一些中文網站。至少我現在知道國內都在發生什麼大事件,知道現任政府要員是誰,知道什麼是新農村,超女前十名里大概都有誰,明白什麼叫做「酷評」,什麼稱得上是「資深」。。。。。。

今天看到一個新詞「草莓族」,讓我想起以前聽過的「月光族」,「bobo族」,「嘻哈族」,「北漂族」啥啥的,於是又做了點小research,在這里不完全總結一下:

【BOBO族/布波族】該詞最早出於《紐約時報》記者戴維·布魯克斯 (David Brooks) 的著作《天堂里的BOBO族——新社會精英的崛起》(Bobos in Paradise:The New Upper Class and How They Got There),BOBO由Bourgeois(布爾喬亞)及 Bohemian(波西米亞)兩詞縮略復合而成。也就是說,BOBO族是既贊成資本主義的布爾喬亞,又崇尚自由與解放的波西米亞。 他們具有典型的雙重特製,一方面是佔有了資產階級式物質的社會精英,享受富裕成功;另一方面又渴望心靈的自由超脫,追求不羈與流浪。 比如,即使在最原始的森林腹地里呆著,他們仍能生活得舒適、講究品位;用來流浪的豪華四輪驅動旅行車里裝著應有盡有的一切:時髦的衣飾、精緻的咖啡研磨機、各種旅行的工具、名牌帳篷、電子眼等現代文明的產物……

從BOBO又想到三類人:「小資」,「嬉皮士」(hippies)和「雅皮士」(yuppies)。 其實無論是小資,bobo,嬉皮士還是雅皮士,或者是市井小市民,不過是一種生活方式的取捨,並沒有明確的界定,也許你早上還是小資,晚上就成了bobo,等等等等。

【草莓族】出於台灣,借草莓外表光鮮且疙疙瘩瘩,內里綿軟不耐壓的特性形容20世紀80年代後出生的新鮮人,心理上承受壓力、抗挫折能力差,就像是一壓即爛的水果。 也稱「柿子族」, 「水蜜桃族」。「草莓族」也用來形容因新陳代謝不佳造成臉部坑坑窪窪,毛孔粗大,滿是豆豆,粉刺的人~

【丁克一族/丁克家庭】這個我想不必多說了,就是指雙收入而沒有孩子的夫妻。由DINK-Double Income No Kids"縮寫音譯而來。 還有一種DINKY,Dual Income,No Kids Yet,雙收入家庭,現在還沒孩子(以後要不要不一定)。

【夾心族】一看便知,即指上要贍養老人,下要撫育小孩,家庭物質基礎尚不豐厚的年輕夫婦。又稱為「三明治族」。

【拇指族】指熱衷於發手機簡訊的人,因頻繁地用拇指摁鍵得名,又稱「簡訊一族」。與「拇指族」有關的新詞語有「拇指信息」「拇指文化」,「拇指狂人」(指發簡訊成癖的人)。。。

【月光族】指月月把錢花光的人。無儲蓄,敢於超前消費,高檔消費,敢於花明天錢的人。主要指自己有工資的白領和花他人錢已享受今天生活的人群。

【SOHO 族】指居家工作人士。SOHO 是英文 Small Office Home Office 的縮寫,意思是小額投資、在家辦公。SOHO 是信息時代的產物,盡管足不出爐,但可以藉助諶話、網路等與外界保持輸常的灝通。當今SOHO 族多為E-business從業人員,自由撰稿人、廣告製作人、服裝設計師、心理顧問、健康指導、攝影師等。

【校漂族】指因報考研究生、工作未落實、留戀校園等各種原因,仍滯留在校或在在學校周邊租房住的高校畢業生。他們已不是在讀生,但還在一定程度上依賴學校的資源生活,保留覑某些在校生的習性。「校漂族」是高校畢業生中尚未完全「社會化」,介於學校和社會之間的「邊緣人群」。

【嘻哈族】指熱衷於跳街舞,打扮前衛,崇尚動感的年輕人。「嘻哈」譯自 Hip-Hop。Hip-Hop 文化源於20世紀70年代美國黑人的一種街頭說唱文化,中文譯為「嘻哈」,90年代在日本、韓國和台灣等地盛行,近年伴隨「韓流」進入大陸,在十七八歲的年輕人中流行。許多「嘻哈族」耳朵上、鼻孔上、肚臍上都有一些飾品。

【閃婚族】從相識到結婚時間極短,閃電式結婚的人。對於「閃婚族」而言,5秒便足以愛上一個人,3分鍾能談一場戀愛,一個禮拜便能踏上紅地毯……這種都市情感快餐現在越來越多。

【啃老族】它的前身叫「袋鼠族」。最早見於法國的《快報》。「袋鼠族」指到了工作、獨立生活的年齡仍不願脫離家而依賴父母維持生計的,不願長大,獨立的人。根據老齡科研中心的調查,中國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養小」現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基本靠父母供養,這些早該自立卻因種種原因依然「吃定」父母的人被媒體稱為「啃老族」。社會學者認為,隨著就業壓力增大,以及獨生子女逐漸成年,「啃老族」的隊伍還將擴大。而中國將在10多年後進入老齡化社會,「啃老族」很可能成為影響未來中國家庭生活的「第一殺手」。嚴峻的現實是,眾多子女不僅不能贍養老人,而且還在坐吃老人們微薄的養老金。

【走班族】每天步行上下班者,是近年來城市從業人員中流行的一種時尚、健康的生活方式,既免去交通擁堵之苦,又充分利用上下班時鍛煉了了身體。

【爆走族】這個詞最初好像來自日本漫畫,指漫畫中騎著摩托車狂奔的少年。也指疾走,很快的走路。爆走用來形容火爆,速度快。

【快閃族】快閃族」一詞,是2003年開始在互聯網上流行的。「快閃行動」自2003年夏天發源於美國紐約之後,便迅速蔓延到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 ... 人們命名他們為:「聰明暴民」(Smart Mobs)、「暴民」(Mobs)、「快閃暴走族」(Flash Mobs)、「快閃族」、「聰明行動幫」等等。快閃族(Flash mob)是一群互不相識的人,透過網際網路相約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集合,然後一起做出一些無意義的動作或一同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動作,例如拍手掌、叫口號等,然後迅速消失。。。據說北京王府井街頭就出現過北京快閃族。

【抱抱族】幾年前,一個名叫曼恩的澳大利亞人在悉尼街頭發起給予陌生人「free hug, 免費擁抱」的活動,傳達一種「來自陌生人的關懷」。最近國內各大城市陸續出現街頭抱抱族,不過還是給人感覺怪怪的,畢竟不大符合中國國情吧。

【玩牛族】牛仔褲迷戀者群體,其成員不僅愛穿牛仔褲、收藏牛仔褲,而且熱衷於了解、鑽研與牛仔褲有關的知識,熟悉牛仔褲的歷史、款式、品牌。又稱「養牛郎」,「羊牛」、「養褲」為該「族群」行話,指靠多年穿一條牛仔褲,盡量不洗嵛,借身體的曲線和汗漬,使一條高檔的牛仔褲磨出自然的紋理,成為獨一無二,屬於自己的褲子。養成一條牛仔褲一般要3年以上時間,期間幾乎天天穿著,一年只能洗一到兩次。

【飛特族】譯自Freeter一詞,Freeter 由英文的 free(自由)和 德文的 Arbeiter(工作者)結合而成。Freeter代表的是一種自由的工作方式。飛特族即指不求長期穩定的工作,為了有自主空間,更願意「打短工」的人士。他們只是在需要錢的時候才找份工做,掙到一定數額後就去旅遊或賦閑在家。他們的理念是「愛做就做,愛玩就玩,自由自在,不用老是要看老闆臉色」。飛特族在西方一直很流行,後來傳到日本,官方將其定為年齡在15至34歲之間,沒有固定職業、非全日制臨時性工作的年輕人。做「飛特」是日本年輕人嚮往的發展之路,根據政府估計,日本現有超過400萬人被列入「飛特族」。時下,飛特族又由日本迅速蔓延到台灣,香港,大陸,飛特族族群日漸壯大

。。。。。。就到這吧,說不完了,其實還有好多。中國這種組合文字,只要崇尚一種事物就會出現XX族。其實這些詞都是玩文字游戲的人創造出來的一個稱呼而已,但它們所代表的社會時代特徵卻值得細細品味。現在社會真是太多元化了,人們也越來越個性,一不小心你就身兼數族的頭銜,作為一個現代社會中人,每個人都必然被這個社會賦予了與多特製。

你是什麼族呢~我是漢族。哈哈。

④ 快閃是什麼意思

快閃就是:許多人用網路或其它方式,在一個指定的地點,在明確指定的時間,出人意料的同時做一系列指定的歌舞或其它行為,然後迅速離開。其主要的特點是無組織、有紀律、只有發起者沒有組織者、成員均來自網路、成員基本互不相識。

快閃起源:

快閃是英文FlashMob的中文翻譯,它最早起源於周星馳導演的著名電影《整蠱專家》和《少林足球》的搞笑片段中,國外第一次快閃行動是在2003年5月美國紐約的曼哈頓。

(4)快閃族英語閱讀擴展閱讀

經典快閃:

1、德國。張傘跳高:柏林的快閃族則於2011年7月30日首現,策劃的男子在街頭拿彩色雨傘,號令在場75人隨意跳高、鼓掌或伸展雙臂、轉圈。8月1日傍晚6時過1分,德國柏林鬧市區街頭突然有40多個人一起使出手機,大喊「是啊是啊」,然後開始鼓掌。

2、義大利。假裝買書:羅馬是歐洲首個出現快閃族的地方。2011年7月24日,300人在10分鍾內蜂擁至一家圖書館,向館員查詢一些根本不存在的書,時間一到,他們一同拍手15秒後迅速散去。

⑤ 快閃族用英語怎麼講

快閃族 聚會快閃族(Flash mob)
是一群互不相識的人,透過網際網路相約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集合,然後一起做出一些無意義的動作,例如拍手掌、叫口號等。
「FlashMob快閃族」,他們一般擁有高學歷和有固定職業,只是平常接觸電腦的機會多,並願意去嘗試一些新的行為,當然前提是不準損害社會和危及安全的言行。

⑥ 有誰幫我翻譯一下這些英語報刊中的熱詞核和新詞彙~~~~急!!

1.脫口秀主持人
2.麥肯錫公司
3.科索沃戰爭
4.頭版
5.最新消息
6.分類廣專告
7.低俗新聞
8.報紙代售處屬
9.消息來源
10.佛里特街(特指倫敦報社新聞界)
11.外交關系
12.全球經濟一體化
13.維持和平部隊
14.武器核查
15.保稅區
16.舉報中心
17.眾議院
18.聯邦競選法
19.性別差異
20.歐盟
21.兵役
22.富二代
23.大學生村官
24.草根文化
25.打黑(打黑除惡)
26.微型博客
27.溫室氣體排放
28.快閃族
29.宅度假(留家裡度假)

⑦ 你好!請問你是內地的考生嗎港大的生活是怎樣的我很希望聽一下宿捨生活等方面的介紹~~

其實我現在也只在香港讀中學,
不過我看過一篇文章,是寫港大生活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在一個沒有咖啡館的城市裡
港大的「族群隔離」
MM:
我來了香港,你卻又去了台灣。我猜你一定很好奇我的港大生涯。
幾乎一天之內就認識了一缸子人,不過全是歐美學生。你只要認識一個,就會骨牌效應般認識一大串。第一天,見到一個高個子,藍眼睛金頭發,是奧地利來的約翰。他直直走過來,問我要不要去淺水灣游泳。到了淺水灣,海灘上已經有十幾個人橫七豎八躺著,在曬香港的太陽。一發現我會講德語,馬上就有幾個德語國家的同學圍來。他們是奧地利或德國或瑞士人,可是都在外國讀大學——荷蘭、英國或美國等等,然後來香港大學做一學期的交換學生。
好啦,我知道你要啰嗦(我太了解你了):喂,安德烈,你要去結交香港本地生,你要去認識中國學生!對啊,可是很難。
國際學生自成小圈圈,並不奇怪。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接觸亞洲,在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里摸索。就拿有名的香港小巴來說吧。沒有站牌,也沒有站,你要自己搞清楚在哪裡下,最恐怖的是,下車前還要用廣東話大叫,用吼的,告訴司機你要在哪裡下車。國際學生就這樣每天在互相交換「香港生存情報」。我比他們稍好一點,小時候每年跟你去台灣,對亞洲好像比他們懂一點,但是懂一點跟「泡」在那個文化里是很不一樣的。因為沒有真正在這里生活過,我也只能是一個旁觀者,從歐洲的角度。
國際學生跟本地生沒有來往,我覺得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語言障礙。港大的所有課程都是英語教學,所以你會以為學生的英語一定是不錯的。告訴你,事實完全不是如此。我發現,很多學生確實能讀能寫,但是,他們講得非常吃力。大部分的學生不會用英語聊天。最吃驚的發現是,香港學生可能可以用文法正確的英語句型跟你講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是什麼東西,但是,你要他講清楚昨天在酒吧里聽來的一個好玩的笑話,他就完了,他不會。
但是你也不要以為國際學生就是一個團體,才不是。裡面還分出很多不同圈圈。譬如說,美國和加拿大來的就會湊在一起;歐洲來的就另成一個小社會。你可能要問,是以語言區分嗎?不是,因為我們——德國人、西班牙人、荷蘭人、義大利人——在一起聊天,也是講英語。所以我覺得,應該是比語言更深層的文化背景造成這種劃分 ——你很自然地和那些跟你成長背景接近的人交朋友。美加來的和歐洲來的,差別大不大?我覺得蠻大的,雖然那個區分很微妙,很難描述。文化氣質相近的,就走到一起去了。
表面上,這里的生活和我在德國的生活很像:學科跟時間安排或許不同,但是課外的生活方式,差不多。功課雖然還蠻重的——我必須花很多時間閱讀,但是晚上和周末,大夥還是常到咖啡館喝咖啡,聊天,也可能到酒吧跳跳舞,有時就留在家裡一起看電視、吃披薩,聊天到半夜。
有語言,沒有交流
你問我願不願意乾脆在香港讀完大學?我真的不知道,因為,兩個月下來,發現這里的生活質量跟歐洲有一個最根本的差別,那就是——我覺得,香港缺少文化。
我說「文化」,不是指戲劇、舞蹈、音樂演出、藝術展覽等等。我指的是,一種生活態度,一種生活情趣。
用歐洲做例子來說吧。我最享受的事情,譬如說,在徒步區的街頭咖啡座跟好朋友坐下來,喝一杯義大利咖啡,暖暖的秋天午後,感覺風輕輕吹過房子與房子之間的窄巷。
美好的並非只是那個地點,而是籠罩著那個地點的整個情調和氛圍,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文化的沉澱。
酒吧跟咖啡館,在歐洲,其實就是小區文化。朋友跟街坊鄰居習慣去那裡聊天,跟老闆及侍者也像老友。它是你的「家鄉」跟「文化」概念里很重要的一環。香港卻顯得很「淺」——不知道這個詞用得對不對。這里沒有咖啡館,只有蹩腳的連鎖店星巴克和太平洋咖啡,要不然就是貴得要死其實根本不值得的大飯店。至於酒吧?酒吧在香港,多半隻是給觀光客喝個斃掉的地方。還沒斃倒在地上的,就歪在那裡瞪著過路的亞洲女人看。一個典型的蘭桂坊或灣仔酒吧里,人與人之間怎麼對話?我寫給你看:
酒客甲:樂隊不爛。
酒客乙:我喜歡女人。
酒客甲:我也是。
酒客乙:要點吃的嗎?
酒客甲:對啊,我也醉了。
酒客乙:樂隊不爛。
酒客甲:我喜歡女人……
吧啦吧啦吧啦,這樣的對話可以持續整個晚上。人與人之間,有語言,但是沒有交流。
永遠在趕時間
我還發現,香港人永遠在趕時間。如果他們在餐廳、咖啡館或者酒吧里會面,也只是為了在行事日歷上面打個勾,表示事情做完了。這個約會還在進行,心裡已經在盤算下一個約會的地點跟交通路線。如果我偷看一個香港人的日歷本的話,搞不好會看到——09∶15-09∶45跟老婆上床,10∶30置地廣場,談事情。每一個約會,都是「趕」的,因為永遠有下一個約會在排隊。好像很少看見三兩個朋友,坐在咖啡館里,無所事事,只是為了友情而來相聚,只是為了聊天而來聊天,不是為了談事情。
我有時很想問走在路上趕趕趕的香港人:你最近一次跟朋友坐下來喝一杯很慢、很長的咖啡,而且後面沒有行程,是什麼時候?
搞不好很多人會說:唉呀,不記得了。
人跟人之間願意花時間交流,坐下來為了喝咖啡而喝咖啡,為了聊天而聊天,在歐洲是生活里很大的一部分,是很重要的一種生活藝術。香港沒有這樣的生活藝術。
國際學生跟本地學生之間沒有來往,會不會也跟這種生活態度有關呢?
安德烈

沒有逗留,哪來文化?
我是喜歡香港的
親愛的安德烈:
我是喜歡香港的。每次回到香港,一到機場,我就覺得輕松。不管是從北京上海廣州,甚至是台北,一踏入香港機場,那「文明」和「現代」的感覺總令我長舒一口氣。空間寬敞明亮,秩序條理井然,法治使你對一切放心——即使是在面對它的警察;效率使你不必劍拔弩張,事情按一定的規律自動運轉。
我也喜歡香港人;在財大氣粗的港人後面有更多扎實而誠懇的人,在奢華炫耀的人後面有更多素樸純凈的人。你要慢慢地去發掘一個完全不同於它表面的香港。
可是,香港的文化是怎麼回事?到哪裡去?
沒想到,你這么快就發現了香港的重大特徵。剛來香港的時候,有一天我逛了整個下午的書店。袋子里的書愈來愈重但是又不想回家,就想找個干凈又安靜的咖啡館坐下來。如果是台北,這樣的地方太多了。鑽進一個寧靜的角落,在咖啡香氣的繚繞里,也許還有一點舒適的音樂,你可以把整袋的新書翻完。
那天很熱,我背著很重的書,一條街一條街尋找,以為和台北一樣,轉個彎一定可以看到。可是沒有。真的沒有。去茶餐廳吧,可是那是一個油膩膩、甜汁汁的地方,匆忙擁擠而喧囂,有人硬是站在你旁邊瞅著你的位子。去星巴克或太平洋吧,可是你帶著對跨國企業壟斷的不滿,疑懼他們對本土產業的消滅,不情願在那裡消費。而即使坐下來,身邊也總是匆忙的人,端著托盤急切地找位子。咖啡館里彌漫著一種壓迫感。
去大飯店的中庭咖啡座,凱悅、半島、希爾頓、香格里拉?那兒無處不是精心製造、雕鑿出來的「高級品味」。自己是旅客時,這種地方給你熟悉的方便和舒適,但是,作為「本地人」,你剛剛才穿過人聲鼎沸的街頭市場,剛剛才從兩塊錢的叮當車下來,剛剛才從狹窄骯臟的二樓書店樓梯鑽出來,你來這種趾高氣揚、和外面的市井文化互成嘲諷的地方尋找什麼?而且,安德烈,你可能覺得我過度敏感——亞洲的觀光飯店,即使到了21世紀,我覺得還是帶著那麼點兒租界和殖民的氣味,階級味尤其濃重。
那天,我立在街頭許久,不知該到哪裡去。
我們在談的這個所謂「咖啡館」,當然不只是一個賣咖啡的地方。它是一個「個人」開的小館,意思是,老闆不是一個你看不見摸不著的抽象財團,因此小館里處處洋溢著小店主人的氣質和個性;它是小區的公共「客廳」,是一個荒涼的大城市裡最溫暖的小據點。來喝咖啡的人彼此面熟,老闆的綽號人人知道。如果因緣際會,來這里的人多半是創作者——作家、導演、學者、反對運動家……那麼咖啡館就是這個城市的文化舞台。
閑人請勿逗留
你還不知道的是,香港文人也沒有台北文人「相濡以沫」的文化。文人聚在一起,一定是有目的的:談一件事情,或是為一個遠來的某人洗塵。目的完成,就散,簡直就像「快閃族」。
有沒有注意到,連購物商廈里,都很少有讓人們坐下來休息談天的地方。它的設計就是讓人不斷地走動,從一個店到下一個店,也就是用空間來強制消費。如果有地方讓人們坐下來閑聊,消費的目的就達不到了。
容許逗留的地方,都是給觀光客、過路者的,譬如蘭桂坊的酒吧、大飯店的中庭。可是,他們真的只是過路而已。而真正生活在這個城市的人,卻是沒有地方可以逗留的。家,太狹窄,無法宴客。餐廳,吃完飯就得走。俱樂部,限定會員。觀光飯店,太昂貴。人們到哪裡去「相濡以沫」,培養小區情感?
問題是,沒有小區情感,又哪裡來文化認同?
你再看,安德烈,香港有那麼長的海岸線,但是它並沒有真正的濱海文化。那樣璀璨的維多利亞海港,沒有一個地方是你可以和三五好友坐在星空下,傍著海浪海風吃飯飲酒、唱歌談心、痴迷逗留一整晚的。法國、西班牙、英國,甚至新加坡都有這樣的海岸。你說,尖沙咀有星光大道呀。星光大道是為觀光客設計的——一切都是為了賺錢,不是為了讓本地人在那兒生活、流連、生根。
這個城市,連群眾聚集的大廣場都沒有。群眾聚集和咖啡館酒吧里的徹夜閑聊一樣,是培養小區共識的行為,是極其重要的一種「逗留文化」,對加深文化認同多麼關鍵。但是香港是個沒有閑人,「請勿逗留」的城市。
沉澱、累積、醞釀、培養
你說香港「沒有文化」,安德烈,如果對「文化」做廣義的解釋,香港當然是有文化的:它的通俗文化、商業文化、管理文化、法治文化,甚至它的傳統庶民文化等等,都很豐富活躍,很多方面遠遠超過任何其他華文城市。但當我們對「文化」做狹義的解釋——指一切跟人文思想有關的深層活動,香港的匱乏才顯著起來。
在歐洲,咖啡館是「詩人的寫作間」、「藝術家的起居室」、「智慧的學堂」。巴黎的「花神」(Café de Flore)咖啡館是西蒙-波娃逗留的書房,Le Procope是莫里哀和他的劇團夜夜必到、網路全書派作家逗留的酒館。塞納河畔的Duex magots和Brasserie Lipp是超現實主義派和存在主義哲學家逗留的地方。施威夫特(Swift)在倫敦的威爾咖啡館(Will's)逗留,那是個文學沙龍,幾乎主宰了17世紀的英國文學。羅馬的古希臘咖啡館(Antico Greco Caffe)曾經是瓦格納、拜倫、雪萊逗留之處。維也納的中央咖啡館(Zentral)曾經是弗洛伊德和托洛茨基逗留的地方。藝術家在蘇黎世伏爾泰逗留過的酒館開展了達達藝術,知識分子在布拉格的咖啡館逗留而開啟了1803年政治的啟蒙。
文化來自逗留——「逗」,才有思想的刺激、靈感的挑逗、能量的爆發;「留」,才有沉澱、累積、醞釀、培養。我們能不能說,沒有逗留空間,就沒有逗留文化;沒有逗留文化,就根本沒有文化?
筋疲力盡的「搏殺」
可是,安德烈,我們大概不能用歐洲的標准來評價香港。你想,假定有一千個藝術家和作家在香港開出一千家美麗的咖啡館來,會怎麼樣?「逗留文化」就產生了嗎?
我相信他們會在一個月內倒閉,因為缺少顧客。你可能不知道,香港人平均每周工作48小時,超過60小時的有75萬人,佔全部工作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三。工作時間之長,全世界第一。這,還沒算進去人們花在路上趕路的時間,一年300小時!你要筋疲力盡的香港人到咖啡館里逗留,閑散地聊天、觸發思想、激動靈感?
思想需要經驗的累積,靈感需要感受的沉澱,最細致的體驗需要最寧靜透徹的觀照。累積、沉澱、寧靜觀照,哪一樣可以在忙碌中產生呢?我相信,奔忙,使作家無法寫作,音樂家無法譜曲,畫家無法作畫,學者無法著述。奔忙,使思想家變成名嘴,使名嘴變成娛樂家,使娛樂家變成聒噪小丑。閑暇、逗留,確實是創造力的有機土壤,不可或缺。
但是香港人的經濟成就建立在「勤奮」和「搏殺」精神上。「搏殺」精神就是分秒必爭,效率至上,賺錢第一。安德烈,這是香港的現實。這樣堅硬的土壤,要如何長出經濟效率以外的東西呢?
MM

誰說香港沒文化?
菲利普給安德烈的信:
安德烈,
住了兩年香港以後回到德國,還真不習慣。香港是超級大城市,皇冠堡是美麗小鎮,這當然差別夠大,可是我覺得最大的差別還是人的態度,文化差異,實在太大了。
你說香港沒有咖啡館,沒有安靜逗留的地方,香港沒有文化。我覺得,安德烈你還不懂香港。香港確實很少咖啡館,尤其是那種很安靜的,可以讓人泡一整個下午的很有情調的咖啡館。可是,這樣就代表「香港沒有文化」嗎?
回到德國以後,我周末的日子大概都是這樣過的:放了學先回家吃中飯,然後和兩三個同學約了在小鎮的咖啡館碰頭。在一個靜靜的咖啡館里頭,你就會看見我們一堆十六歲的人聊天,聊生活。喝了幾杯Café Macchiatos以後,天大概也黑了,我們就轉移陣地到一個小酒吧去喝幾杯啤酒。德國的小鎮酒吧,你知道嘛,也是安安靜靜的,有家的溫馨感。
我在香港的周末,放了學是絕對不會直接回家的,我們一黨大概十個人會先去一個鬧烘烘的點心店,吃燒賣蝦餃腸粉。粥粉面線的小店是吵死了沒錯,所有的人都用吼的講話,可是你很愉快,而且,和你身邊的人,還是可以高高興興聊天。
吃了點心和幾盤炒麵以後,我們就成群結隊地去市中心,逛街,看看櫥窗,更晚一點,就找一家酒吧闖進去。
對,就是「闖進去」。在德國,十六歲喝啤酒是合法的,香港的規定卻是十八歲。所以我們覺得我們德國少年在香港進酒吧雖然不「合法」但是很「合理」。你說守在酒吧門口的人會不會擋我們?告訴你,我們假裝不看他,就這樣大搖大擺走進去,很少被擋過。我想,我們這些歐洲青少年在香港人眼裡,可能十六歲的都看起來像二十歲。常常有人問我讀哪間大學。MM在城市大學教書時我就說城大,MM到了港大我就說港大。
我們點可樂,有些人會喝啤酒。我偶爾喝杯啤酒(你不必多嘴跟MM說喔!)
(你去過深水灣嗎?那裡常有人烤肉,整個下午,整個晚上,香港人在那裡烤肉,談笑,笑得很開心。)
MM說,她買了一堆書以後,到處找咖啡館,很難找到,跟台北或者歐洲城市差很多。我想反問:那在德國怎麼樣呢?你試試看下午四點去找餐廳吃飯。吃得到嗎?大多數德國餐廳在下午兩點到六點之間是不開火的——他們要休息!
或者,在德國你三更半夜跟朋友出去找宵夜看看,包你自認倒楣,街上像死了一樣。
所以,你只要比一比我的德國周末和我的香港周末,兩邊的文化差異就很清楚了。老實說,我一點也不覺得香港沒有文化。
總體來說,我喜歡香港勝於德國。香港是一個二十四小時有生命的城市,永遠有事在發生。而且,在香港真的比較容易交朋友,香港人比德國人開朗。我在香港只住了兩年,在德國十四年,但是我在香港的朋友遠遠多於德國。昨天剛好跟一個義大利人談天,她在德國住了好幾年了。她說,德國太靜了,靜得讓人受不了。德國人又那麼的自以為是的封閉,芝麻小事都看成天大的事。
我跟她的感覺完全一樣,而且覺得,中國人跟義大利人實在很像:他們比德國人吵鬧喧嘩,是因為他們比德國人開朗開放。
香港唯一讓我不喜歡的,是它的社會非常分化。譬如說,我的朋友圈裡,全部都是國際學校的人,也就是說,全是有錢人家的小孩,付得起嚇人的昂貴學費。半年來你的交往圈子只限於港大的歐洲學生,幾乎沒有本地人,你說原因很可能是語言和文化差異造成隔閡,可是我自己的經驗和觀察是:有錢沒錢,才是真正的劃分線。
譬如說,我在香港整整住了兩年,幾乎沒有認識一個住在公屋裡的人。而我們家,離「華富」公屋不過五分鍾。比較起來,德國的階級差異就不那麼的明顯,不同階級的人會混在一起。我的朋友里頭,家境富有的和真正貧窮的,都有。
我覺得你在香港再住久一點,那麼香港的好處和缺點你可能就看得更清楚了。

是在 親愛的安德烈裡面看到了,我來香港的時候老師發給我看的

⑧ 找一部關於舞蹈的英語電影,那裡面有一個什麼舞蹈社

《舞出我人生4》
簡介:
故事將搬到邁阿密,女主角艾米莉是一個富家女,本來是內想來這里成為一容名職業舞蹈演員,但卻意外愛上了一個快閃族男孩肖恩(快閃族是一群互不相識的人,透過互聯網相約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集合,然後一起舞蹈或做別的事情)。肖恩有一個快閃俱樂部MOB,然而這個俱樂部所在地就要被拆遷用作別的地皮開發,需要搬遷的有上千人,造釁者正是艾米莉的老爸。為了抗議拆遷,艾米莉不惜犧牲自己的舞蹈夢想加入了肖恩的俱樂部,並且跟肖恩一起抗議拆遷,對抗自己的父親。

⑨ 英語翻譯 Flash Mob

Flash Mob
快閃族 聚會快閃族(Flash mob)是一群互不相識的人,透過網際網路相約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集合,然後一起做出一些無意義的動作,例如拍手掌、叫口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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